包裝貸款是指銀行在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作為抵押向出口商提供的用於生產、庫存和裝運的貸款。
首先,條件不同
1.出口談判條款:
(1)出口匯票的申請人應為跟單信用證的受益人,且具有良好的資信。銀行在為出口押匯提供融資時,會與客戶簽訂壹般承諾函,並要求客戶逐壹申請,銀行會以與提交文件壹致的文件處理出口押匯。外幣利息按出口匯票規定的利率收取。
(2)出口匯票是銀行保留對出口商追索權的融資,但銀行不能作為保兌行、付款行或承兌行行使追索權。
(3)銀行僅對跟單信用證項下的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貼現,申請人應向銀行提交貼現申請辦理貼現業務,並確認銀行保留對貼現墊款的追索權。
(4)貼現票據期限不超過180天,貼現天數為銀行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實際天數。貼現利率將按規定執行,貼現利息將從票額中扣除。
2.打包貸款條件:
(1)在當地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核算、有進出口經營權、在銀行有人民幣賬戶或外匯賬戶的企業。
(二)出口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財務狀況良好、有貸款證明、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
(3)申請打包貸款的出口商應為信用證受益人,並已從相關部門獲得信用證項下貨物出口所需的所有批準文件。
(4)信用證應為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信用證結算不能改為電匯或托收等其他結算方式,開證行應為實力雄厚的大銀行。
(5)信用證的條款應與簽訂的合同基本壹致。
(6)最好找另壹家企業提供擔保或提供抵押物。
(7)出口貨物應在出口商的經營範圍內。
(8)信用證簽發所在國的政治局勢穩定。
(9)如果信用證指定了議付行,打包貸款應在議付行辦理。
(10)信用證類型不能為:可撤銷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備用信用證、付款信用證等。
(11)遠期信用證不能超過90天。
第二,特征不同:
1.出口押匯服務的特點:
(1)票據/貼現是短期墊款,票據期限壹般不超過90天,貼現不超過180天。
(2)利息代扣後,剩余的錢給客戶,利息按照融資金額×融資年利率×議付天數/360計算。
(3)票據/貼現是指銀行保留追索權的預付款。如果無法從國外收取外匯,客戶應籌集其他資金及時歸還預付款,無論保險原因如何。
2.打包貸款的特點:
(1)可以解除妳備貨前資金不足的擔心;
(2)使您能夠用小資本做大生意。
第三,角色不同
1.出口票據:
在提交出口單據後,客戶可以憑符合信用證要求並有收匯擔保的單據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這樣客戶就可以在收匯到來之前提前從銀行獲得預付款,從而加快資金周轉。
2.打包貸款的作用:
如果客戶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出口商,當需要融資時,我們可以為客戶提供基於原始信用證的裝運前融資,主要用於支付生產或采購信用證項下產品的費用和其他輔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