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轉移登記的提供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檔案。
(四)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證明、憑證。
(六)《機動車註冊登記/轉入申請表》(表格內容用鋼筆或水筆填寫,不得塗改)。
(七)交驗機動車。
(八)委托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並且在《機動車註冊登記/轉入申請表》上與機動車所有人***同簽字。
(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第三聯原件。
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在線申請:首先,在交管12123網站上申請機動車轉籍,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所需材料。
等待審核:提交申請後,等待3~5個工作日的審核。
車管所辦理:審核通過後,攜帶所有材料開車前往轉入地的車輛管理所辦理。
照相、驗車:在車管所進行車輛外觀照相、拓號,並排隊交資料辦理。
選號、領證:辦理新行駛證,並選擇新的機動車號牌。
領取臨時車牌:辦理臨時車牌,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領取新車牌:臨時車牌有效期為半個月,需在有效期內領取新車牌。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車輛轉籍需要什麽材料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壹)改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壹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