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客戶提交申請後,貸款機構會根據申請人的資信和還款能力給予授信額度。
客戶在申請提現額度的時候,服務平臺也需要進行系統審批,所以如果有額度,不壹定能拿到貸款。
如果是不正規的貸款服務平臺,提交申請材料後,可能會造成隱私泄露/泄露個人隱私的風險。
銀行和持牌消費金融推出的貸款產品,給了壹個授信額度,但如果妳不申請貸款,基本上沒有任何作用。
申請網貸後不使用額度,對以後網貸的辦理不會有太大影響。
之後,如果客戶想貸款,仍然可以申請。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果開通後沒有使用,系統可能會減少額度。
事實上,如果客戶沒有貸款需求,就沒有必要申請網貸。網貸申請多了會影響後續的網貸辦理。
畢竟平臺可能會懷疑自己經濟不穩定,因為客戶總是申請網貸。如果客戶不能證明自己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網貸可能會被拒。
而且網貸申請太多,客戶的負債率就高。
如果客戶借款,壹定要註意按時還款,避免逾期。
因為如果其不按時還款,就會逾期,後續網貸的辦理很可能會受到阻礙。
畢竟逾期情況很可能會被記錄在大數據中,影響個人信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下列高消費和非必需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