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消除房產和財產的記錄,往往在假離婚時,雙方約定將房產和錢過戶給壹方,但如果假離婚成真,壹方將遭受損失。
2.當事人離婚後往往達不到此舉的目的。“假離婚”多是利用國家政策,而國家的制度和政策是不斷變化和完善的,這是當事人無法預測的。
3.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後再婚的,婚前雙方共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擁有房產等財產的壹方不同意變更登記或者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另壹方將承擔重大損失。
4.如果“假離婚”被銀行征信系統檢測到,信用等級會被降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
(三)使用虛假文件的;
(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