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合貸款是指借款人在滿足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條件的同時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還可以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同時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即借款人可以在本市購買城鎮自住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作為抵押,可以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時間。
2、貸款組合是銀行在貸款總額有限的情況下,向兩個以上的債務人放貸以分散信用風險的方法。由於受行業特征、經營周期等宏觀因素的影響,以及企業間經營活動相關性等微觀因素的影響,貸款組合中的違約依賴性表現出周期相關性和風險擴散性。對違約的依賴程度越高,貸款組合的潛在風險損失就越大。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借款人在滿足銀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條件的同時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同時,也可以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銀行發放給同壹貸款申請人同時購買同壹套自住普通商品房的個人住房貸款,是政策性貸款與商業貸款相結合的總稱。
4、即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同時使用。壹般情況下,個人貸款只有在超過當地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時才使用,購買高檔住宅需借50萬元,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公積金最高可借4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剩余的10萬元將使用商業貸款,利息不能享受公積金貸款的利息。組合貸款是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向同壹借款人的政策性住房基金和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發放的貸款。是保單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總稱。個人不能通過公積金貸款支付購房款的,可以向受托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經辦銀行申請組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