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如何辦理公積金貸款
集體土地自建房貸款現在已經可以辦理了。貸款政策如下:
壹、購買、建造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及要求:
(壹)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齡在20年(含)以內,結構為非木結構或磚木結構。
(二)以所購、建房屋作抵押的,增加第三方信用擔保,貸款保證人必須有樂清市戶籍且是住房公積金繳存者,法定退休年齡不能超過借款人最後壹期還款時間。
(三)還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在建房,以第三方住房抵押申請貸款,抵押房屋的土地性質必須為國有。申請貸款時必須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留置建房審批資料及權屬證明材料,並承諾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後1個月內辦理抵押登記,增加第三方擔保。城中村改造、舊村改造和農房集聚建設項目的在建房(期房)不能進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待所建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後,方可進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建房屋價值的50%,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且不享受附加額度政策。在業務系統設定的貸款期限內,盡可能縮短還款期限。
(五)抵押人根據房屋抵押登記部門的要求,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抵押房屋變賣處置後仍有居住之地的承諾書等材料。
二、購、建集體建設用地上住房並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將其所購、建的住房列入限購政策的套數和人均居住面積計算範圍。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溫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溫公積金管委〔2006〕4號)、《溫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辦法》(溫公積金〔2010〕110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