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才能不提取住房公積金呢?許多白領都擁有公積金,這將緩解我們未來的住房壓力。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壹定的條件,符合相應條件的才可以辦理,那麽住房公積金怎麽才能不提取呢?
1 1怎麽提取住房公積金?材料不全。提取租房公積金需要的相關材料,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身份證等材料。不同用途提取公積金所需的材料也不同。如果準備不完整或材料不真實,撤回將不會通過。
2、不符合提取條件的,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滿足相關條件後才能成功提取。勞動能力完全喪失但勞動關系未終止的,提取不通過。
什麽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房提取
使用公積金買房有兩種方式。除了大家熟悉的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方式外,還有提取公積金買房的方式。使用公積金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但是,如果妳想通過這種方式提取公積金,妳應該註意時間問題。如果妳用商業貸款買房,妳可以直接提取。如果妳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妳必須等待壹段時間並償還壹段時間才能提取它,以避免影響貸款。
2.租約提取
正如我上面提到的,如果沒有準備買房並且還在租房的朋友感到支付房租的壓力,他們也可以考慮提取公積金來支付房租。根據相關規定,公積金不僅可以支付租金或政府租金補貼的經濟租賃住房的租金,還可以支付市場租賃住房的租金,讓您再也不用擔心租金問題。
3.低收入家庭提取
提取公積金不壹定有用,但在壹些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提取。例如,繳納了個人公積金的員工屬於低收入困難家庭,而低收入困難家庭壹般是指家庭中有人生病需要長期治療或收入很低的家庭。在此條件下,也可以提取公積金補貼家用,但提取金額不能超過低生活保障或特殊困難救助的範圍。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什麽?
1.購買、建造、翻新或大修自有住房的,應持有有效的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時憑有效的離休證辦理。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憑有效提取證明。
4.在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證明。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需憑有效提取證明。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繳納房租的憑有效提取證明。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存儲戶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籍遷出本市,非本市戶籍職工已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住房公積金怎麽才能不提取?住房公積金不能提取的原因可能是不符合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或標準。提取公積金必須滿足相應的提取要求,有三種情況無法提取公積金:
1,住宅貸款未還清;
2.多次變更夫妻關系提取公積金;
3.之前有過違規提取的案例,壹般三年內無法申請重新提取。
以上就是公積金如何不能提取的相關內容。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種類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使用並由商業銀行委托基本賬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裝修和維修自住住房以及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發放的特惠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信貸額度不能支付購房款時,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向委托銀行申請盈利性個人住房貸款,兩筆貸款共同構成壹筆貸款。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處審核,盈利性貸款由受托銀行審核。
住房公積金怎麽不能提取?3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壹)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和土地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其他文件;
(四)退休、退職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應當提供失業證明;
(七)出國定居的,提供出境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租金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
(十壹)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提供戶籍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註意的事項
職工冒領本人住房公積金余額,本人認識到錯誤並積極查處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被凍結1年;如果成功了,但被騙金額被積極退還和調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被凍結2年;如果欺詐取款成功,超過規定時間拒不歸還,則與調查處理無關,態度惡劣,屬於挪用性質,將按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如由代理人辦理,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權證或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房屋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準文件、交款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算和付款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對租住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的住房租賃合同、租金及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或出境定居證明;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存款人死亡證明或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證明書或受遺贈權證明書及公證書;
10,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或者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