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購買二套房要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話,會有以下限制:如果第壹套房也是用公積金貸款,並且還沒有還清貸款,那麽購買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如果第壹套房也是用公積金貸款,並且已經還清欠款了,那麽購買二套房就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第壹套房用的是商業貸款,無論是否還清,都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的。 二套房可以繼續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但是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若借款人在購買第壹套房時,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並且未還完貸款,則在購買第2套房時,就不能使用公積金來貸款並用來還房貸;如果第壹套房是商業貸款,並在按揭還貸中,則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等規定以第二套房計算。若第壹套房的貸款已還清,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 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 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統壹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綜上所述,公積金能貸款買第二套房,個人不能同時申請兩份公積金貸款購買兩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最多兩次,但若名下已經申請過壹次公積金貸款,那必須先把該筆貸款還清,然後才能申請新的公積金貸款來買房。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