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遠程續貸目前只適用於續貸的學生。
(2)異地貸款的展期必須由借款學生本人完成,不得委托借款人或他人辦理。
(3)遠程申請續貸的學生關鍵信息不得更改。
(4)遠程申請續貸的同學,需要自帶電腦和裝有支付寶應用的智能手機。
2.貸款展期遠程在線處理流程
(1)登錄網上服務系統。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網上助學貸款系統,點擊“申請貸款”按鈕。
(2)更新個人信息。學生應在提交延期申請前在在線服務系統中更新個人信息。
(3)提交貸款展期申請。學生在核實申請信息後,填寫助學貸款的貸款金額、期限和展期聲明,提交申請信息。
(4)選擇處理方法。提交申請信息後,系統會提示學生選擇“網上簽約”或“資助中心現場簽約”。學生選擇“網上簽約”的,需要同意《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展期遠程受理協議》,同意以電子簽名方式簽訂助學貸款合同,明確雙方的法律責任。
(5)合同信息的確認。系統會自動生成合同預覽信息。學生查看合同信息。如果需要修改,可以返回申請單界面。如果不需要修改,可以點擊確定。
(6)認證。學生確認合同信息後,在線服務系統會彈出身份認證二維碼,學生通過支付寶手機APP掃描二維碼,然後根據提示進行身份認證操作。
(7)確認提交。認證成功後,學生返回在線服務系統確認認證結果並完成在線申請。系統提示網上申請已完成,相關資料已提交資助中心。
(8)接收回執驗證短信。貸款展期遠程受理合同經資金中心審核通過後,系統會向學生手機發送回執碼短信。短信內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和六位合同接收碼。學生收到短信系統後即可在線登錄,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3.如果是學生第壹次借款:學生第壹次借款:進入學生在線服務系統,註冊為用戶。登錄系統,填寫申請信息。導出貸款申請表,簽字確認,到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蓋章。與借款人壹起到縣(區)資金中心(或相關教育部門)申請貸款,簽訂合同,領取貸款受理憑證。簽合同的時候,可以簽委托書。在大學註冊後,攜帶合同和貸款受理憑證到學校資金管理中心,請學校資金管理中心的老師到學生原籍錄入收款信息的助學貸款管理系統,領取貸款收據。在規定期限內,將貸款回執郵寄回縣(區)資助中心。簽約後3-5天,登錄自己的支付寶賬戶,修改密碼,激活賬戶(具體操作見“支付寶用戶說明”)。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貸款申請
借款人如需貸款,應直接向主辦銀行或其他銀行的代理行申請。
借款人應填寫貸款申請書,包括貸款金額、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並提供以下資料:
1.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批準的上壹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貸款的前期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押物清單,以及有權處分抵押物、質押物的人同意擔保的證明,以及擔保人同意擔保意向的相關文件;
動詞 (verb的縮寫)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不及物動詞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