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壹致;
2、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
5、如果***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而且還未還清的情況,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同借款人
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壹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助學貸款監護人的要求:
1、年齡在30至60周歲;
2、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戶口在本縣;
4、***同借款人的認定順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法定監護人;
5、學生入學前戶籍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在本縣的,不能受理;
6、學生入學前戶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均不在本縣的,不能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