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比例方面,《通知》稱,將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目前,鄭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應當不超過房產總價的70%。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應當不超過房產總價的60%。
這意味著,在鄭州市購買商品住宅,不僅是新建商品住宅,只要符合首套房資格,即使是二手商品住宅也可以獲得最高70%的貸款額度,較此前的60%提高10個百分點。
申請條件方面,《通知》稱將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2月4日,鄭州市公積金中心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顯示:目前鄭州市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之壹是,借款人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應繳未繳不超過4個月。
貸款額度方面。《通知》顯示,將結合鄭州不同區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含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非市區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目前,鄭州市規定,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為80萬元。借款人單方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為60萬元。
還貸能力方面,《通知》稱,鄭州市將參照其他地市和銀行商業住房貸款的審批要求,按照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認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
目前,鄭州市要求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還款額按借款人最長貸款年限計算。家庭收入為借款人及配偶(或***有人)近6期住房公積金平均繳存基數之和(含其他管理機構繳存基數)。
征信查詢,鄭州市將限制個人征信嚴重不良的申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辦理貸款時申請人應向公積金貸款受理部門提供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或授權有查詢條件的受理部門自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