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體:大學生和大學畢業生。
政策內容:培訓補貼(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其中,參加優秀企業家能力提升培訓的,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萬元。
享受條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指定機構參加創業培訓。
政策依據:浙江法正[2015]21號,浙江省委辦發[2017]46號
2.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設立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絡創業)不超過30萬元,對合夥經營或開辦企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並給予全額貼息。
享受條件:創辦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絡創業)或企業。
政策依據:浙江法正[2015]第21號
3.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享受主題:小微企業
政策內容:按照每人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對入駐科技孵化器和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小微企業給予全額優惠,其他企業給予50%優惠。貼息標準按基礎利率執行,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享受條件:招用重點群體(5年內大中專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就業困難人員、城鎮退役士兵、持證殘疾人)達到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100人以上企業達到10%以上),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保。
政策依據:浙江省委發[2017]46號、浙江法正發[2015]21號、浙江法正發[2017]41號。
4.壹次性創業補貼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補貼條件和標準由地方政府確定。其中,首次創辦養老、家政服務、現代農業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給予連續3年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第壹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
享受條件:第壹次創業
政策依據:浙江省委發[2065 438+07]46號。
5.企業孵化補貼
享受主體:企業孵化基地、企業孵化器。
政策內容:根據孵化實際效果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認定為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根據孵化數量和效果,給予每家最高3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
享受條件:提供創業孵化服務。
政策依據:浙委發[2017]46號,浙發[2017]41號
6.房租補貼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房租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
享受條件:租用經營場所創業。
政策依據:浙江法正[2015]第21號
7.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每年補貼2000元,促進3人就業;3人以上的,1人,每增加1人給予1000元補貼,每年最高補貼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從事農村電商創業的,補貼標準可上浮20%。
享受條件:創業帶動3人以上就業,繳納社保費用1年以上。
政策依據:浙江法正[2015]第21號
8.創業項目補貼
享受主題:大學畢業生
政策內容:對全省創業大賽獲獎企業和優秀創業項目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
享受條件:由各地自行確定。
政策依據:浙江法正[2015]第21號
浙江省在激活大學生創業創新活動方面保持先進理念。中國第五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也將由浙江大學主辦。預計未來會有更多的優秀企業走出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