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對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區域內其他住房公積金中(不含長沙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申請貸款條件
(1)住房公積金繳存符合以下要求:①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②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且繳存至申請貸款前2個月(補繳的不計);③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需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方可申請下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④借款人及配偶在多個中心有住房公積金正常或封存賬戶的,應在申請貸款前進行合並或銷戶。
(2)申請貸款的房產應符合以下要求:①在長沙行政區域範圍內;②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房屋為家庭第壹套或第二套住房(註銷房產不計)。且申請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此套住房未辦理購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省直中心或其他公積金中心的購房提取);③申請貸款的房產為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第壹套房面積應小於144平方米;④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用於抵押的房產應當產權明晰、足值,無債務糾紛、債權分割等情況,未設定居住權。
(3)借款人原按揭貸款還款情況良好,原貸款銀行對提前全部還款無異議。
(4)借款人及配偶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
(5)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記錄良好。
(6)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中心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均不能超過2次。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夫妻各算壹次貸款次數。
二、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若是已婚人士,還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2、辦理原商業貸款時簽訂的借款合同,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以及購房合同。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4、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5、房屋產權***有人出具的、經過公證的同意抵押的證明。
6、原商貸銀行出具的原商業貸款的還款記錄和截止轉公積金貸款申請日的原商貸余額及剩余期限證明。
7、原商貸銀行提供的、加蓋銀行公章的原商貸所購房屋抵押權證的復印件。
8、用於償還商轉公貸款的銀行賬戶。
9、如果商轉公是由借款人先籌集資金結清原商業貸款再申請公積金貸款,則還需要提供原商貸結清證明。
三、貸款額度有多少?
1、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
(1)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2)借款人可貸最高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N 倍數。
說明:N 倍數根據省直中心上壹年度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確定。
配偶公積金賬戶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的,可以合並計算貸款額度。配偶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近6個月內停繳的,賬戶余額不計入貸款額度測算,繳存基數也不計入家庭月收入。
經測算,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低於20萬元的,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
2、商業銀行貸款額度
商業銀行最高貸款額度由銀行審批確定。
3、組合貸款(公積金和商業銀行)最高貸款比例:
商轉公組合貸款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總價(壹手房全裝修住房購房總價指毛坯價和精裝修價之和)的70%、所抵押房屋評估價的70%、原銀行貸款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法律依據: 《長沙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七條 在同長沙公積金中心進行異地貸款合作的其他公積金中心繳存的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除外),支持向長沙公積金中心申請異地貸款,且通知明確長江中遊城市群異地貸款和湖南省內異地貸款城市。
第十壹條 職工家庭住房套數原則上以長沙市住房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為準,註銷住房和宅基地、集體土地上住房不計。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住房貸款顯示的住房和我市公積金信息系統記錄的住房,也應計入家庭住房套數,但職工提供相關資料證明該住房已註銷的除外。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