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發放程序審查
主要審查是否按照《貸款通則》規定的程序發放貸款。重點審查是否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約定貸款種類、貸款用途、貸款金額、貸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以及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並根據不同的貸款方式簽訂擔保合同、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是否反向程序發放貸款,貸款調查在先,貸款申請在後;貸款審批在前,貸款調查在後;反向辦理貸款發放前、合同簽訂後等手續。
二、政策執行審查
主要審查信貸政策執行情況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執行情況。
審查借款人資質的合法性。重點審查是否在不同分行向同壹借款人發放貸款;是否分別以法人(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名義向法人(或經濟組織)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者)發放貸款。
審查貸款投資的合規性。重點審查貸款投向是否符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
檢查貸存比是否超過75%的監管要求。重點看存款總額是否不包括財政資金存款。
審查風險等級、風險遷移、風險抵消等風險監管核心指標是否達標。即流動性比例、核心負債率、流動性缺口、不良資產率、不良貸款率、單壹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單壹客戶貸款集中度、總關聯度、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是否達到監管比例。
審查房地產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重點審查是否向未取得“四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是否向經國土資源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核實囤積土地和房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是否已經抵押;是否通過“房地產貸款”科目發放;是否通過流動資金貸款和其他形式的貸款科目發放;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是否跨地區使用等等。
審查項目資本金制度執行情況,重點審查各類經營性投資項目的項目資本金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比例,如房地產開發(不含保障性住房)項目是否達到35%及以上。
審查五級分類的確定是否貫徹了貸款風險分類原則,五級分類的分類是否符合其核心定義和基本特征,重點審查是否存在人為降低分類標準、提高正常貸款比例、掩蓋不良貸款的現象。
審查貸款的具體用途,重點審查借款人申請的貸款資金是否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內使用,是否用於股權投資,是否從事證券、期貨、股票等投機經營活動。除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借款人外,是否使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是否將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借款人用於支付土地出讓金等。
三。擔保情況回顧
主要審查擔保方案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可行,能否滿足有效防範信用風險的要求。審查側重於不同的擔保方式。
對於信用貸款,重點在於是否符合銀行制定的發放信用貸款的條件。
對於擔保貸款,主要審查擔保人的合法性和擔保人的擔保能力。重點檢查國家機關(經國務院批準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醫院等社會組織是否、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和未經企業法人書面授權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和償債能力的主管部門和行政公司成為擔保人。審查擔保人的資產規模和質量、長短期償債能力、業務經營和盈利能力、近三年及擔保期內的信用記錄,判斷擔保人的代償能力。
對於抵押貸款,主要審查抵押物的合法性和登記情況,抵押物的價值和流動性等。重點審查非抵押財產是否用於抵押;抵押權的終止期限是否超過抵押物本身規定的期限,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鄉鎮企業廠房、樹木、機動車輛、機器設備等財產抵押物是否已辦理抵押登記。
對於質押貸款,動產質押主要考察動產質押的標的物是否可以依法轉讓;權利質押主要審查權利證書的真實性、出質人對權利證書的權利以及質押權利的實現期限。
四、授權管理、客戶信用等級審查和信用管理審查
審查被授權人授權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被授權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基本授權被授權人從事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對被授權人在基本授權範圍之外從事創新業務、專項融資項目和經營管理活動給予特別授權。同時審查授權是否以書面形式作出。
審查被授權人是否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經營管理活動。檢查各級行是否在委托書和特別授權文件規定的權限範圍內辦理各項業務,即是否超出額度權限,是否超出業務性質權限等。
審查信貸業務是否遵循“先評級,後授信”的原則,審查客戶信用評級是否符合總行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客戶信用評級是否按規定進行。
審查授信業務是否遵循“先授信,後用信”的原則。主要審查對貸款申請人是否實行統壹授信管理,授信審批權限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授信額度的確定是否合理,審批後新增業務是否超過批準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重點對集團客戶進行風險管理審查,確定集團客戶的授信管理類型、授信方式、授信使用方式是否按照《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管理指引》的要求確定,是否存在重復授信或超額授信。
動詞 (verb的縮寫)對內部控制系統的建立和實施的審查
主要審查是否建立授信與授權制度、關聯貸款管理制度、不良貸款管理制度、貸款風險分類制度、銀行(俱樂部)貸款管理制度、日常貸款管理與催收制度、貸款檔案管理制度、貸款損失核銷制度、主崗輪換制度和信貸集中風險管理政策、貸款結構政策、貸款規模控制、貸款審批程序、貸款定價、貸款擔保政策、貸款損失準備金政策等各項制度和政策。重點審查信貸制度、貸款分離和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風險集中控制制度和“三查”制度的執行情況。同時審核貸款檔案的完整性,即主要審核客戶基本信息、項目信息、擔保信息、銀行內部經營信息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