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辦房屋抵押貸款?
房屋抵押貸款是債務人(抵押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抵押權人)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辦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報《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②購買住房的合同意向書或其他證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人證明;④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
2、貸款銀行審查: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各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請售房單位在房產收押合同上簽章。
4、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5、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壹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6、貸款銀行劃款: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戶。
抵押的房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提醒:用來抵押的房產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有權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