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出門借錢或者借東西,都會有壹個東西作為憑證,維護被借人的合法權益。
壹、銀行貸款買房需要抵押嗎
需要。就是用妳買的那套房子做抵押抵押給銀行然後妳按揭給銀行付利息和本金。購房貸款其實就是個抵押過程,銀行是以妳所購房屋為抵押物進行評估參考價格的,然後計算貸款額度。
現在大多數銀行的做法都是在房產證下發之後由銀行持該房產證到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並且在房產證內頁的《設定他項權利》壹欄中蓋抵押登記章之後將房產證原件發還給貸款人。不過,不同的銀行還是有不同的做法:有些銀行是主動發還產權證的,而有些銀行則是應貸款人申請發還,待貸款還清之後取消抵押登記。但是,也有些銀行依舊采用留存產權證原件直至貸款還清發還的方法:收取房產證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二、住房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穩定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
2、能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或預售合同。
3、具有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能力。
4、其他要求視不同合作銀行而定。
三、住房貸款申請資料:
1、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
3、還款能力證明,收入證明;
4、已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證明文件;
5、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6、有***同借款人或***有權人的,***同借款人或***有權人需提供相關的身份證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諾、有***同借款人的還需提供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7、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以上就是銀行貸款買房需要抵押的,在做抵押的房子就是進行貸款要買的房子的房產證作為抵押。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