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須知
特別說明:
1.借款合同壹旦生效,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貸款情況將直接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自動生成借款人的信用記錄,成為借款人的“第二張身份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拖欠的利息和本金將如實反映在信用記錄中,形成不良記錄,對以後就業、出國、消費、辦理銀行信用卡、車貸、房貸都有壹定影響;
2.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款,銀行將按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貸款利率的130%,不計復利。
3.申請信息必須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否則申請失敗。
壹、貸款對象
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專科院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二、貸款條件
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或者學生,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4)學生學前戶籍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區);
(五)學生未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六)符合下列特征之壹,家庭經濟困難,可用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1.農村貧困戶和城市低保戶;
2.孤兒和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的;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的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沒有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邊遠農村經濟困難家庭;
8.父母壹方或雙方失業的家庭;
9.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
10.其他經濟困難的家庭。
三。* * *條款與借款人相同
* * *與借款人和借款學生* * *承擔還款責任。* * *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a) * * *原則上,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
(二)借款學生的父母因殘疾、疾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學生的其他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同壹借款人;
(3)借款人為孤兒的,借款人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者自願與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 * * *借款人戶籍和入學前學生戶籍均在本縣(區);
(5)如果* * *不是借款人的父母,年齡原則上在25-60歲之間;
(六)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學生的借款人。
四。貸款目的
助學貸款原則上用於借學生學費和住宿費。貸款額度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余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動詞 (verb的縮寫)貸款金額
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金額不低於65,438+0,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的實際需要確定。借款學生申請的貸款金額大於學費和住宿費總額的,貸款資金先用於支付該生的學費和住宿費,剩余貸款資金可用於借款學生的生活費。
不及物動詞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4年確定,最短6年,最長14年(見下表)。學制4年以上或繼續攻讀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後還款期限相應縮短。學生貸款的到期日是9月20日。助學貸款原則上不展期。
生源地貸款期限確定表
學制類型,年級最長貸款期限
職業培訓學院
(三年制)壹年級13
二年級12
三級11
專科壹年級12
二年級11
四年制本科大壹和五年制大壹大二14
四年制二年級和五年制三年級13
四年制三年級和五年制四年級12
四年制四年級和五年制五年級11
研究生壹年級10
二年級9
三年級八年級
七、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調整壹次,從65438+2月調整至21,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八、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
1.貧困家庭學生登錄網上學生服務系統(網站)申請貸款,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導出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壹式兩份。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到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壹單位進行資格審核並加蓋公章(高中可加蓋學生處、教務處、學校公章)。
2.學生和* * *借款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壹式兩份,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壹式兩份向縣資助中心提交貸款申請。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後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壹式四份,學生、借款人、縣救助中心、開發銀行分行各壹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統壹印制,經分行批準後生效;同時,由縣助學中心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受理憑證》,蓋章確認後,連同借款合同壹並交給學生上報高校。
再次申請貸款時,借款人無需進行任何資格審查,只需提交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壹式兩份。借款學生(或* * *同壹借款人)不能到受理現場的,* * *同壹借款人(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 * *同壹借款人)的委托書提出申請。
3.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憑證到高校報到,要求高校在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系統錄入收款信息,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收款單(以下簡稱“合同收款單”),合同收款單蓋章後提交壹式兩份。學生註冊後應及時將經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通過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發送至縣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和支行各持壹份。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應主動與縣資助中心聯系。如果縣助學中心在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則視為學生已取消貸款申請。
九、關於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
2010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轉賬及本息回收。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對借款人進行實名認證,統壹開立個人賬戶,可用於生源地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學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綁定個人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賬戶後,可提取剩余貸款資金用於生活費。(貸款成功後,學生可通過在線服務系統關註支付寶的使用或登錄支付寶網站了解相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