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們是國家的寶貴財富。就業創業是妳實現人生價值的階梯,關系到國家未來的發展。在妳們走向職場的過程中,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盡力為妳們提供服務,采取了壹系列扶持妳們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幫助妳們揚帆就業創業。
請看就業創業補貼政策!
準備就業的學生可以申請這些補貼:
基層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畢業後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申請條件:1。在我市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就業,或在鎮(街道)、村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基層服務項目,非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1年以上;2.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及期限:補貼為壹次性補貼,在蓬江、新會、江海、鶴山就業的,給予每人3000元補貼;在臺山、開平、恩平就業的,每人補貼5000元。
(二)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
補貼對象:畢業後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申請條件:1。勞動者到鎮(街道)、村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基層服務項目)並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1年以上;2.勞動者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3.勞動者不屬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補貼標準及期限:每人每月200元;最長不超過3年。
(三)今年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補貼
補貼對象:應屆高校畢業生
申請條件:1。在我市小微企業就業,或在鎮(街道)、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基層服務項目),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1年以上;2.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3.勞動者不屬於以下情況: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職工;2.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3.已經自主創業並享受創業扶持補貼的人員。
補貼標準及期限:1。按照高校畢業生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總額(不含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的50%給予補貼。對具有碩士學位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總額(不含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的80%給予補貼;對具有博士學位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總額(不含用人單位負擔部分)的100%給予補貼。對殘疾高校畢業生,按照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總額(不含用人單位負擔部分)的100%給予補貼;2.就業地為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鶴山市,最長補貼年限1年;就業地點為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補貼期限最長2年;享受補貼期間就業地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後的就業地計算累計補貼年限。
準備創業的同學,這些補貼壹定適合妳:
(1)壹次性創業資金
補貼對象: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
申請條件:1。初創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屬於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畢業後5年內)和出國留學人員(領取畢業證後5年內);
2.初創企業註冊滿6個月,從業人員(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在申請補貼前已連續3個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貼標準及期限:壹次性補貼10000元,符合條件的人員和創始人只能享受壹次。
(2)創業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者
申請條件:1。創業者為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且畢業5年內)和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書5年內);
2.初創企業租賃場地經營(租賃地址與註冊地相同),相關場地不歸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所有。
3.從業人員(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在創業企業申請補貼前已連續3個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在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貼標準及期限:補貼標準為實際繳納的租金總額,最高每年6000元。累計不超過3年。
創業驅動的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初創企業(股東全部來自法人股東的企業和勞務派遣企業除外)。
申請條件:1。創業企業聘用員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2.創業企業吸納該員工就業並申請補貼後12個月內,吸納同壹員工就業的不同創業企業不能再次申請補貼。
補貼標準及時限: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按每人2000元補貼;招聘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
(四)企業擔保貸款貼息
貸款對象:個人借款人
借款人包括符合下列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和技術院校畢業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1.有具體的經營項目;
2.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辦理了合法登記手續;
3.提交貸款申請時,本人及配偶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6.5438億元以下外,應無其他貸款。
小微企業借款人
1.在江門註冊的小微企業;
2.當年(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新招用的重點扶持對象達到企業現有職工15%(100人以上企業8%)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
3.沒有拖欠工資、未繳納社會保險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
貼息:人社部門給予貼息,年利率2%左右。
貸款額度:個人最高貸款額度30萬元(若成功就業5人,貸款額度提升至50萬元);符合條件的個人借款人合夥經營或創業的,可實行“捆綁”貸款,每人最高30萬元,貸款總額30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500萬元。
貸款期限:最長3年。
上述補貼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職教班畢業生;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海外高校畢業生。
如需申請補貼,請點擊此處。
登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網址:/),查詢申請相關補貼,高校畢業生選擇個人登錄,具體如下:
(個人登錄界面)
(補貼列表界面)
補貼申請咨詢電話: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506896;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223217
江海區人社局:3820961;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333222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218950;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523363
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933139;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724335
除了上述政策,還有適合高校畢業生的人才政策——“江門市碩士、本科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應屆高校畢業生住房生活補貼”
壹、江門市碩士和本科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
(1)申請條件
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全日制碩士、本科(含境內外)畢業生畢業後2年內【本地戶籍申請人畢業後累計失業時間(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為準)不超過12個月】;
2 .首次在我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
3.按規定進入江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2)提交材料
1.單位就業
(1)江門市碩士、本科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護照)、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
(3)勞動合同。
2.開創自己的事業
(1)江門市碩士、本科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護照)、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
(3)創業主體為民辦非企業的,提交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三)受理機構(部門)
(四)補貼標準
1.碩士:住房補貼1000元/月,生活補貼1000元/月,累計享受期限2年。
2.本科:住房補貼500元/月,生活補貼500元/月,累計享受期限2年。
(5)支付方式
1.采用後,按季度向申請人發放補貼,上壹季度的補貼在每季度的1月發放。
2 .單位就業的,首次繳費月從用人單位首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當月起計算;自主創業的,從領取營業執照或者民辦非企業登記證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當月起計算。
(6)管理要求
1.此補貼從2019年2月18日起執行。
2.被單位聘用、自主創業的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須在我市就業滿3個月或連續經營滿6個月方可申請。
3.畢業2年內,以畢業證書簽發日期為起始日期。首次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外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是指首次來我市就業或自主創業(以申請人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歷史記錄確定)。就業滿3個月後,從用人單位在我市首次參保當月起計算;連續經營6個月的,從營業執照或者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簽發之日起計算。
4.具有本地戶籍的申請人,畢業後累計失業時間(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為準)不超過12個月。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包括江門等地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5.首次申請時,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如果享受期限(就業和自謀職業)沒有變化,系統會在觸碰到參保繳費、納稅和工商登記、民辦非企業登記等情況後,自動按照原繳費標準發放相應月份的補貼。每季度;申請人變更用人單位的,應當重新提交《江門市碩士、本科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經批準後,繼續向符合申請條件、享受年限累計計算的人員發放補貼;申請人註銷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登記證)的,從註銷後的次月起停止補貼,個人以靈活就業方式參加社會保險期間不享受此項補貼。
6 .住房和生活補貼由受理機構(部門)根據經辦、審批(受理機構或部門負責人)發放。
第二,應屆大學畢業生的住房和生活補貼
對在我市就業、租住並繳納社保的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碩士、學士、專科畢業生,發放1.5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最長發放期限為1年,且該補貼與《江門市碩士、本科畢業生住房生活補貼》不重復發放。具體申請方式,登錄江門人才安居樂業生態園信息系統(/rc),按照相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