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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東西部農業的差異

印度共和國位於南亞次大陸的印度半島,東北和西北與中國接壤。其國土面積為297.47萬平方公裏,居亞洲第二。總人口9.6億(1997),居世界第二。人口自然增長率為2.1%,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裏227人。城市人口約占26%。獨立初期,印度人均收入只有65438美元+050,是當時世界上最低的水平之壹。貧富差距懸殊,社會條件極差。中國有54.1%的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平均預期壽命只有41歲。為了盡快改善國家和人民的經濟社會狀況,印度政府從1951開始制定並實施經濟發展計劃。在過去的40年裏,印度的國民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國民生產總值從1950/51年的1746.9億盧比增長到1990/91年的46582.7億盧比,平均增長4.5%,居世界第6582.7億位。平均壽命延長到59歲,國家和人民的經濟和社會條件明顯改善。1991/92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5528.6盧比。1995 165438+10月的匯率是34.8盧比兌1美元。據世界銀行統計,1993的印度人均GNP為300美元。

印度的農業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51-1991期間,農業年均增長3.7%,糧食產量從1年的51950/51萬噸增加到1990/965438。糧農組織數據顯示,1994年印度糧食總產量為21248萬噸,人均份額為231公斤。在個人消費支出中,食品支出份額從1960/61年的72.4%下降到1992/93年的55%。

印度土地資源豐富。印度耕地面積居亞洲第壹,達到654.38+0.43億公頃,人均耕地0.654.38+0.6公頃,約為中國的兩倍。印度全境大致可分為四部分:北部喜馬拉雅高山,約占國土面積的11%;中央恒河平原區,約占陸地面積的43%;南部的德幹高原地區和西部的塔爾沙漠地區,梯田、緩坡和丘陵約占國土面積的36%。在陸地面積中,耕地約占47%,森林約占22%,草地約占4%。

印度水資源豐富,年總降雨量3.93萬億立方米。全國36%的地區年平均降雨量在1500mm以上,33.5%的地區年平均降雨量在750-1150mm,33.5%的地區年平均降雨量在750mm以上。印度河流眾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恒河,全長2700公裏,支流65438多條,流域面積1.06萬平方公裏。其次是布拉馬普特拉河、哥達瓦裏河、納爾馬達河和克裏希納河。雨水充沛,河流眾多,為農業生產和灌溉提供了有利條件,我國灌溉面積占耕地面積的32.8%。

印度屬於熱帶季風氣候。全年四季,1-2月為涼季,3-5月為盛夏,6-9月為西南季風雨季,10-12為東北季風季節。北方最低氣溫150C,南方氣溫高達27℃,幾乎沒有無霜期,壹年四季都可以種植農作物,熱量資源相當豐富。

壹、農業發展的特點

1.農業在國民經濟增長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盡管印度獨立40多年來工農業生產發展迅速,但印度仍是壹個以農業為主的發展中國家,80%的人口以農業為生,農業(包括林、牧、漁業)凈產值占國內凈產值的34.9%。從印度經濟發展的歷史來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農業的增長速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這是印度經濟發展的壹個顯著特點。

2.小農經濟占絕對優勢。

印度農業的社會經濟結構的特點是封建、個體和資本主義經濟成分並存,小農經濟占絕對優勢,每個農民小規模經營。印度獨立後,開始進行“土地改革”,公布各種法令,但大多沒有認真執行,成效不大。因此,盡管進行了40年的“土地改革”,印度的土地所有制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土地所有權仍然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封建半封建經濟成分占據優勢。根據印度官方抽樣調查(1985/86),最富有的大農場主,占農場主總數的1.3%,擁有14%的土地,23%的農場主是佃農和半自耕農的混合體,而最貧窮的小農場主,占總數的50%,只擁有1%的土地。不僅如此,壹些小農戶和“邊緣農戶”(耕地不足半公頃)繼續失去土地,不得不加入失地農民的行列。目前,失地農民占全國人口的35%。印度的農業主要由個體農民經營,平均土地規模為1.68公頃(1985/86),但占農民總數57.8%的邊緣農民的平均土地規模僅為0.39公頃。

3.傳統農業占主導地位

印度傳統農業的特點是農業嚴重依賴氣候、雨水等自然條件,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差,經常遭受季風危害,導致水旱災害。據統計,從1951-1983這32年間,因旱澇災害,農業減產多達13次。二是傳統生產工具和手工勞動為主,現代投入較少。85%的耕地依靠人力和畜力,70%的耕地沒有灌溉設施,靠雨水灌溉。在農業投入品總價值中,現代投入品僅占9.66% (1955/56),到70年代中期上升到61.98%。先進的農業技術大多局限於小麥和水稻,對豆類和油料作物沒有明顯影響,導致這些作物產量低,每年需要進口大量食用油滿足國內需求。這反映在印度農業生產率和農民收入較低。全國三分之二的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但每個農業勞動力創造的價值是65438+非農勞動力的0/3。例如,在1988/89年,每個農業工人的實際年收入為420.5盧比,而非農業工人的實際年收入為783.8盧比,高出83.6%。這也反映在印度農作物的低產量水平上。壹些農作物的產量水平低於東南亞許多國家。例如,根據糧農組織的數據,印度每公頃水稻和小麥的產量分別為2817公斤和2420公斤,而中國分別為5869公斤和3318公斤。

4.農業和農村發展之間的不平衡正在擴大。

由於印度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經濟和社會環境條件以及現代技術的采用不同,造成了農業生產和農村發展的不平衡。印度北部和西部地區(尤其是旁遮普和哈裏亞納邦)生產水平高,糧食產量高,農民收入高;南部和東部地區(如比哈爾邦、奧裏薩邦和中央邦)生產水平和糧食產量較低。邊緣農戶、小農戶和大農戶之間的收入差距正在擴大。隨著經濟的發展,地區發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並沒有得到緩解,而且有加劇的趨勢。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印度政府逐漸重視發展和公平問題,制定並實施了各種計劃,但成效似乎並不大。總的來說,印度農村的社會經濟生活仍然以農業為中心(主要是種植業)。村落共同體仍然是社會關系和經濟活動的基礎,傳統的管理制度和親屬、家庭、種姓制度仍然是社會經濟關系的決定因素。但近年來,許多地區開始以不同的速度和強度發生變化,出現了壹些現代農村社會。

二。農業生產結構與對外貿易

1.農業生產結構

獨立以來,印度的經濟結構發生了壹些變化,農業在GDP中的份額不斷下降(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其份額從1970年的45%下降到1993年的31%),非農部門的份額逐漸增加。但是,這種變化並沒有伴隨著農業勞動力向其他部門的大量轉移,也沒有伴隨著農業生產內部結構的顯著變化。由於印度農業生產的這壹特點,農業生產發展相對緩慢,生產力水平不高,農業結構長期得不到改善。

印度的農業生產結構有以下主要特點:

——農業以種植為主,種植以糧食作物為主。1988/89年農村居民總收入的92%來自農業(含畜牧業),林業收入僅占4%,漁業收入僅占1.3%。1988/89年種植業內部結構為:糧食產值占種植業總產值的48.3%,油料作物占12.7%,蔬菜水果占10.4%,棉花占3.8%,煙草占0.5%。印度的養牛數量居世界首位——1994年為19298萬頭,占世界的15%;但肉類總產量只占全球的2.1%,牛奶占6.5%。

另壹個特點是結構變化是“惰性的”,農業生產部門的結構沒有發生大的變化。1950以來的40年間,印度各農業生產部門有所發展,總的趨勢是不利於畜牧業和林業的發展。

印度種植業的內部結構模式在過去40年中沒有發生顯著變化。1950-1990期間播種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下降:糧食由66.1%下降到59%,大豆由16.8%下降到13.1%,棉花由5.4%。擴大的趨勢是:油料作物從8.9%上漲到10.6%,甘蔗從1.4%上漲到1.7%。

2.農產品對外貿易

印度農產品的對外貿易狀況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1957之前,農產品貿易是順差,但規模不大,具有“餓出口”的性質;從1957,隨著糧食進口的不斷增加,農產品進口逐漸超過出口,成為農產品凈進口國;70年代以後,特別是1975實現糧食基本自給後,農產品進出口逐漸平衡並略有超過。

40年來,印度農產品的對外貿易格局發生了壹些變化。60年代中期以前,印度的農產品以傳統產品為主,如茶葉、咖啡、香料、煙草等,占65438-0965年農產品出口總值的52.4%。60年代中期以後,印度政府壹方面加大傳統出口產品的技術投入,力圖保持其市場份額不下降;另壹方面,我們利用廉價勞動力和各種農業氣候條件,發展其他農產品以及園藝、畜牧、漁業和蠶桑產品,逐步增加大米、水果、蔬菜、肉類和海產品的出口量,從而改變了出口農產品的品種結構。

印度政府在1994進行的農產品出口競爭力調查顯示,出口競爭力較高的產品包括大米、香料、洋蔥、荔枝和肉類,出口競爭力中等的產品包括小麥、芒果、土豆和番茄罐頭,沒有競爭力的產品包括玉米、高粱和蘋果。此外,印度的棉花和煙草在世界市場上具有比較優勢。目前,印度大米出口額占世界貿易的4.5%。

70年代中期以前,進口農產品主要是小麥、大米、原棉和食用油。從65438到0965,進口糧食占進口農產品總值的66%。70年代中期以後,除了個別年份,基本沒有糧食凈進口。原棉在1976之前大量進口,占1965進口農產品總值的12%,但從1977開始大量出口,占1990出口農產品總值的15.7%。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前,只有少量食用油進口。進口食用油占1965年進口農產品總值的2.32%,70年代中期以後逐年增加。1985年進口食用油占進口農產品總值的43%,1988年占27.2%。這反映了糧食產量的增長,而石油的供求關系在收緊。

40年來,農產品進出口的地區結構也發生了變化。20世紀70年代末以前,印度的農產品主要出口到發達國家。前蘇聯和東歐國家。比如1970-1977期間,發達國家的份額保持在50%左右,前蘇聯和東歐占22.5%。20世紀70年代後期以後,隨著品種結構的變化,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逐漸增加。20世紀80年代,亞太地區的市場保持上升趨勢。印度大米出口到西亞,肉類出口到東亞和中東,魚類和海鮮出口到日本,水果、蔬菜和香料出口到西亞。在印度的農產品出口中,亞太地區的份額從1990/91年的30.8%增加到1993年的39%。

1994年,印度在世界農產品貿易中的份額不到1%,農產品出口在國內出口總值中的份額僅為10%(1955/56年為49%)。印度農產品在世界貿易和國內出口貿易中的地位仍然很低。這說明印度農產品以自給為主,進出口隨國內農業充裕程度和國內需求而波動。進出口的品種和數量對於國內市場來說只是壹種余缺調節。另壹方面,印度出口產品結構日益多元化,工業品份額不斷上升,內需和人口的增加導致國內消費增加。

從1991開始,印度政府實施了新的經濟計劃,其重點是最大限度地出口農產品。到1996年,農產品出口預計將增長1倍以上,達到50-60億美元。

三。農業科技

1965/66年和1966/67年,印度東部地區發生了嚴重的幹旱,導致農業大幅度減產,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糧食危機。食品供應形勢非常困難,整個國家都靠進口食品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印度政府開始實施新的農業發展戰略,即將高產品種與水、肥、農藥等農業技術相結合,發展現代農業,俗稱“綠色革命”。

20多年的實踐證明,印度的“綠色革命”是成功的,在農業發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成就之壹是印度農業技術水平顯著提高。高產品種面積由1966/67年的1.89萬公頃增加到1990/91年的6700萬公頃。高產小麥品種面積占總面積的86.4%,水稻占65%,粗糧占48%。灌溉面積由1965/66年的3090萬公頃增加到1988/89年的6840萬公頃,灌溉面積超過耕地總面積的30%。同期,農用拖拉機由5.4萬輛增加到654.38+0萬輛,農業排灌動力機械由55.8萬輛增加到750.8萬輛,農業用電量由376.5438+0億千瓦時增加到765.438+0.2億千瓦時,農業用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由4.3%提高到20.7%。化肥施用量從1965/66年的78.5萬噸增加到1990/912576萬噸,平均每公頃施用化肥70.4公斤。

為了增加食物特別是動物性食物的來源,印度在過去十年裏先後發動了旨在發展牛奶生產的“白色革命”和旨在發展漁業的“藍色革命”,並取得了壹定的成效。

此外,主要的成就是印度的農業科研和應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農業科技轉化為生產力涉及以下四個系統,即研究系統、推廣系統、應用系統和支持系統。隨著經濟的發展,印度逐漸建立了這四個體系。

印度的農業科研體系由中央、地方和高等教育機構組成,比較完整。中央政府有印度農業研究理事會,地方農業研究體系由60多個研究機構組成,由各邦農業部門領導。印度農業研究理事會是壹個全國性的農業研究協調組織,成立於1965,是政府對原有的農業研究體系進行重組後成立的。65438-0973年,印度農業部設立了農業研究與教育局,農業研究理事會直屬農業部研究與教育局領導。目前,理事會下設38個研究所,11國家級研究中心,5個科研項目指導委員會。它不僅從事農業研究,還負責協調全國農業研究機構和農業大學的研究活動。印度農業院校也承擔了大量的研究課題。科研經費85%來自政府預算,其余來自農業生產稅基金、世界銀行貸款、外國援助和捐贈。1960-1986期間,農業科研經費增長了89倍。

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前,印度的農業科技推廣是由農村工人兼職完成的,70年代中期以後,才形成了由各級專職人員組成的獨立推廣體系。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這壹制度越來越受到重視,各州紛紛成立農業科技推廣站和種子公司,目的是“將新技術的好處推廣到農民、作物和地區”。科技推廣站及時提出引進和推廣農業新技術的建議,組織農民進行田間試驗,然後逐步推廣。印度現在有超過140個技術轉移中心。支持體系包括農業信貸體系、價格支持體系和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合作體系。

第四,農業發展的經驗和教訓

1.農產品價格政策的變化及其影響

1965之前,印度的農產品價格政策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主,政府通過低成本收購、進口和分銷實現保護。這壹政策雖然保證了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相對穩定,但帶來了生產發展緩慢、政府采購無力增加、糧食進口劇增的後果。1965之後,印度的農產品價格政策發生了轉折,即註重保護生產者利益,兼顧消費者利益。這壹政策是印度農業政策調整的裏程碑。

政府可以通過規定農產品(主要是糧食)的購銷價格、政府的配售制度和緩沖庫存來穩定農業收入,保護消費者利益。根據政府規定,支持(收購)農產品價格的機構是成立於1965的農產品價格委員會(1985更名為農產品成本價格委員會)。該委員會以農產品成本為基礎,綜合考慮工農比價、農作物比價、供求狀況、農民合理利潤等因素,每年向政府提出農產品支持(收購)價格建議,然後由政府確定,並在收獲前正式公布。

執行糧食價格政策的機構是印度糧食公司和各邦的糧食和民用供應部門。這兩個機構不僅承擔政府的糧食收購任務,還負責糧食的儲存、加工和批發供應。——壹方面,政府通過上述機構及其代理機構(主要是供銷社)按規定價格收購糧食;另壹方面,政府通過上述機構,將政府收購的糧食批發給位於城鎮的“平價商店”,再由“平價商店”以政府規定的價格零售給持有供應卡的居民。這種購供不僅是政府保證糧食公平供應和糧食安全的物質基礎,也是對生產者進行價格支持的主要手段。印度的農產品價格政策主要支持小麥、水稻、玉米等糧食作物。70年代中期實現糧食基本自給後,價格支持對象逐步擴大到黃麻、大豆、油料等20多種農產品,目的是調整種植業生產結構,促進均衡發展。印度的農產品價格政策依賴於價格補貼,價格補貼是支持印度農業生產的基點,是實現價格政策的物質保障。糧食價格補貼主要是經營補貼和緩沖庫存補貼。隨著糧食分配和收購價格的提高(糧食分配在1961年只有400萬噸,在1991年增加到2060萬噸;壹噸小麥的收購價從2000盧比上漲到2000盧比。1977/78至Rs中的1125。2250在1991/92),導致財政補貼越來越多,糧食補貼在1980/81。小麥補貼占小麥批發價的58%,大米占40%。1990/91年,小麥平均補貼為1.12盧比/公斤,水稻為0.8盧比/公斤。如此龐大的開支必然會給國家財政造成沈重的負擔。不僅如此,農業補貼的大部分利益被控制,大量剩余農產品被城市和中等收入群體分享,而城市和農村貧困人口的份額非常小。

2.農業信貸政策

印度農業貸款來自各種機構(如農業信用合作社系統、商業銀行和地區農業銀行)和私人貸款人。印度獨立初期,民間借貸是主要來源。以1951為例,民間貸款占農戶貸款總額的92.8%。鑒於這種情況,印度政府采取了大力扶持和發展農村信用合作機構的政策,以遏制猖獗的高利貸活動。為了實施這壹政策,政府花費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逐步形成了農業和農村發展銀行領導下的信用合作社體系。這壹制度在向農業及其相關活動提供低息貸款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1970/71年度,信用社系統提供的農業貸款占全部農業貸款的6.6%。在各類貸款機構中占據主導地位。但是,僅僅依靠該系統的貸款遠遠不能滿足農民的需求。1970/71年,信用社系統的貸款僅占農戶貸款總額的20.1%(其他借貸機構占9.1%),農戶70.6%的貸款仍需向民間借貸。

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綠色革命”的廣泛開展,農業投資需求激增,農業貸款供求缺口迅速擴大。為了解決這壹問題,政府將14家商業銀行收歸國有,後來又成立了地區農業銀行和農民服務合作社,它們參與農業信貸,為農業及相關活動提供低息貸款。此後,印度的農業信貸政策又經歷了壹次重大轉變,即從單純依靠農業信用合作社制度轉變為依靠商業銀行等機構提供農業貸款,大大擴大了農業貸款的來源。商業銀行在農業貸款領域的地位僅次於農信社系統,占1986農戶貸款總額的28.8%。而且貸款的方向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即優先考慮農業和農村小型工業,積極參與各種扶貧計劃,直接向特定項目和受益者(主要是小農、佃農和農業勞動力)提供貸款。從65438到0987,商業銀行對項目受益人的貸款占總貸款的44.5%。各種農業借貸機構的迅速發展,有效地削弱了印度農村的高利貸勢力。1988/89年,機構貸款占農戶貸款總額的57.4%,民間貸款降至42.6%,其原有的絕對優勢不復存在。

盡管印度的農業信貸政策在擴大農業資金來源、促進農民采用現代農業技術、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壹些問題需要解決。其中包括:信貸機構在區域內分布不均衡,壹些機構過分強調盈利原則,壹些貸款用於非生產性目的,壹些貸款到期不還。這些問題嚴重影響農業資金的供給和農業生產的發展。

3.扶貧計劃和農村綜合發展計劃

由於印度土地分配不合理,農業生產水平低,農民尤其是小農、邊緣農民和無地農民尚未擺脫貧困。根據政府的全國抽樣調查數據,貧困線以下的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在1956/57中為54%,在1967/68中為56.5%,在1977/78中為50.8%,在1988/89中為28.5%。雖然農村貧困人口比例在下降,但其絕對數量並沒有減少,有兩億多人。

農村貧困是困擾廣大人民群眾的嚴重問題,但長期以來沒有引起政府的足夠重視。經濟發展計劃和政策主要傾向於重工業和基礎工業的發展,關註農村發展和農業生產發展中的普遍問題,未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貧困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村貧困問題越來越突出,印度政府和各界人士也逐漸意識到,大量農村貧困人口的存在不僅是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也是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因素。因此,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印度經濟計劃和政策的重點轉向緩解農村貧困,並實施了壹系列扶貧計劃。主要包括:農村綜合發展計劃、全國農村就業計劃、農村失地就業保障計劃、農村青年自主創業培訓計劃、農村婦女兒童發展計劃和幹旱地區發展計劃。這些計劃在全國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並取得了可觀的成果。

農村綜合發展計劃始於1979,隨後迅速擴展到全國,成為印度政府“六五”至“八五”計劃中扶貧部分的中心內容。該計劃的目的是改善農村貧困人口的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生產率,主要通過發展種植業、畜牧業、農村工業、商業和服務業,為農村貧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擴大收入來源,提高他們在貧困線以上的生活水平。農村綜合開發計劃所需資金分別由財政和貸款解決。

印度第八個五年計劃中的扶貧計劃強調要因地制宜地重視基礎設施建設,在幹旱地區發展小型灌溉工程,鼓勵人們通過村民委員會、合作社和其他非政府組織參與扶貧計劃,進壹步提高受益者的還款能力,培養受益者的技術能力,關註“在冊種姓”和“在冊部落”的受益比例。

農村綜合發展計劃取得了巨大成就。根據印度國家銀行關於評估農村綜合發展計劃扶貧效果的抽樣調查(在65,438+00個縣中抽樣65,438+0,000戶),結論是創造了就業機會,增加了收入,縮小了貧困差距。在被調查的縣中,平均每個家庭增加的就業人數為78天/人;每戶平均收入增加1372盧比,受益家庭平均31%超過貧困線。

4.支持農業合作社發展。

農業合作社是印度政府實現農業發展規劃的重要手段。農民通過合作社組織起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有許多類型的農業信貸、營銷、農業、牛奶、漁業、農產品加工、消費和住宅合作社。例如,提供生產資料的合作社提供信貸、種子、肥料、殺蟲劑等。給他們的成員。賣合作社的主要目標是保證合作社成員的農產品能在市場上賣出更高的價格。他們分為幾類,有的從事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銷售,有的只銷售壹些特色農產品,如水果、蔬菜、棉花、煙草等。,才能降低風險,獲得更多收益。加工合作社主要從事蔗糖、棉花和羊毛以及大米和牛奶的加工。印度農村也有從事工業生產的合作社,主要生產農業投入品和機械,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化肥生產合作社,其產量已占全國總產量的20%。

印度的農業合作社有以下特點:(1)成員自願,管理民主。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五年。大會通常每年舉行壹次,審議合作社的工作。(2)私人政府援助。政府非常重視合作社,並向它們提供組織和經濟支持,包括培訓、補貼和財政援助,以幫助它們發展生產、加工和銷售。(3)發展以加工企業為核心的農村產業,取得良好成效。主要是加工有利可圖,也有政府支持。牛奶的收購、加工、配送體系也很有特色,對奶業“白色革命”和提高人民營養水平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印度在發展合作社方面也存在壹些問題。主要是:(1)基層合作社規模小,實力弱,服務功能有限;(2)政府行政幹預多。政府壹方面投資合作社,同時從合作社拿固定的分紅;都說合作社經濟狀況越好,政府幹預越多,影響農民辦合作社的積極性;(3)地區之間、社會組織之間差距較大。大部分農產品沒有分級,加工深度不高,農民得不到應有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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