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放貸相當於貸款的“中間人”,是指從金融機構取走資金,不按照銀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而是以較高的利率貸給他人,賺取利息差,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自己的。201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訂)第十三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民間借貸合同只要是金融機構借出的,即使不是以謀取高額利息為目的,也是無效的。
壹、放款流程如下:
1.首先,原借款人要準備好所需資料,向貸款銀行申請轉貸。
2.銀行審核通過後,原借款人、銀行、買方簽訂相關協議。
3.然後,購房者向貸款銀行提交新的貸款申請,銀行同意後,與購房者簽訂貸款相關合同。
4.原借款人和銀行工作人員到當地房產局辦理抵押註銷手續,同時原借款人還要和買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5.貸款銀行直接將買受人申請的貸款金額劃入原借款人賬戶,原借款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未還清的貸款利息,原合同終止。
2.貸款是指將資金借給他人使用的業務(包括貼現和票據方式)。投資貨幣基金但收取固定利潤或保底利潤的行為,也屬於這裏所說的貸款業務。根據資金來源的不同,貸款分為外匯拆借業務和壹般貸款業務兩種:
(1)外匯拆借業務是指金融企業直接從境外借入外匯資金,再貸給境內企業或其他單位和個人。各銀行總行從境外借入外匯資金後,通過其下屬分行貸給境內單位或個人使用,也屬於外匯拆借業務。
(2)壹般貸款業務是指除外匯拆借以外的各類貸款。融資租賃(又稱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征的設備租賃業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現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