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專項風險準備是什麽?
商業銀行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壹般有三種:壹般準備金、專項準備金和特別準備金。
壹般準備金是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計提的貸款呆賬準備金就相當於壹般準備金。
專項準備金應該針對每筆貸款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我國現行的《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指引》規定,專項準備金要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按照建議的計提比例進行計提。
特別準備金是針對貸款組合中的特定風險,按照壹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與普通和專項準備金不同,不是商業銀行經常提取的準備金。只有遇到特殊情況才計提特別準備金。
二、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定義
專項準備金應該針對每筆貸款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我國現行的《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指引》規定,專項準備金要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按照建議的計提比例進行計提。
特別準備金是針對貸款組合中的特定風險,按照壹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與普通和專項準備金不同,不是商業銀行經常提取的準備金。只有遇到特殊情況才計提特別準備金。
貸款準備金
貸款準備金是指對各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征繳貸款準備金。可分信貸增量準備金和存量準備金兩部分。
三、求應計提的專項貸款損失準備金?
壹般準備金是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計提的貸款呆帳準備金就相當於壹般準備金。
但是按照2011年4月銀監會發布的《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建立貸款撥備率(監管標準為不低於2.5%)與撥備覆蓋率(監管標準為不低於150%)相結合、且原則上按兩者孰高方法確定的貸款損失撥備新監管標準。
貸款損失準備的會計處理: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的貸款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包括客戶貸款、拆出資金、貼現資產、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和墊款等。企業(保險)的保戶計提的減值準備,也在本科目核算。
擴展資料:
遵循原則:
銀行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為期末該貸款的賬面價值與其預計未來可收回金額的現值之間的差額。在計算貸款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壹)對於存在減值客觀證據的各項重要貸款,銀行應逐項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按各項重要貸款的原始實際利率折現,如某項貸款的利率是變動利率則按依合同確定的當前實際利率折現;下同)。
(二)對於存在減值客觀證據的各項非重要貸款,銀行可逐項也可對其組合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三)對於不存在減值客觀證據的各項貸款,無論其是否屬於重要貸款,均應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進行組合,以判斷其是否發生減值。如對該組合存在減值的客觀證據,應對其組合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以單項或組合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不應再包括在此類貸款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