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銀行貸款合同註意事項
簽訂貸款合同應當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要在合同中約定清楚借款用途、幣種、數額、利率、期限及還款方式供格式條款的銀行壹方必須采取合理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免除或者限制銀行責任的條款,並且還要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這些條款進行說明。也就是說,如果提供格式條款的銀行沒有提醒消費者註意這些不平等格式條款,那麽這些條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壹部分,也就對消費者沒有約束力。
第二,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
第三,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銀行貸款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銀行貸款合同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1、借款本金及借款利率:借款本金即借款總金額;借款利息壹般在央行基準利率基礎上進行壹定程度上下浮動。2、借款期限:即借款方保證從某年某月起至某年某月止,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3、借款用途:即借款人申請獲得的貸款使用之目的,例如購買房產、購買機動車、房屋裝修等等。4、權利義務:借貸雙方應遵守的權利義務,例如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貸款申請資料,借款人應該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應按約定時限發放貸款等;5、違約責任:主要約定雙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例如借款人如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加收罰息或收取違約金。5、條款變更:主要約定借貸雙方如需變更合同的處理方式。6、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主要約定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解決爭議的方式,如友好協商、由第三方調解、提交仲裁或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六條責任競合因當事人壹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銀行貸款需要簽訂什麽合同?這些缺壹不可!
銀行金融機構旗下有很多信貸業務,不管什麽用戶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貸款產品,壹旦確定的貸款意願和資格,就需要簽訂貸款合同,不同的貸款產品有不同的合同,今天我們就來簡單介紹壹下相關的內容。
壹、銀行貸款合同
由於借貸涉及的內容很多,所以合同類型也很多,壹般來說,我們將借貸合同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辦個人貸款業務時,借款人與銀行需要簽訂《借款合同》這就是主合同,大家壹定要認真對待,仔細查看清楚,另外還有壹些借據憑證發票,這些資料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要註意保管好。
1、如果是抵押貸款,抵押人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
2、如果是質押擔保的貸款,出質人與銀行簽訂《質押合同》,采取保證擔保方式的,保證人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另外《抵押物清單》和《質物清單》分別作為《抵押合同》和《質押合同》的附件。
二、註意事項
在個人貸款中,主合同和附合同都很重要,比如在房屋類貸款業務中,將借款條款、抵押條款、保證條款***同納入在壹個合同中,借款人、抵押人(房屋證載人)、保證人(期房貸款業務保證人通常為開發商)壹並在《借款合同》中簽章。
根據抵(質)押登記部門的要求,借款人除了與銀行簽訂合同文本外,還需要簽訂抵(質)押登記部門要求的合同文本。如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時,還要簽訂房屋部門提供的《抵押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