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判決中“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在付款判決書中,常常會依法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並註明“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但同期貸款利率有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檔次,許多當事人對此沒有註意在執行階段少計算了利息。此文厘清了“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中“同期”的含義,希望對當事人有幫助。
實務中,無論是借貸、還是貨款、工程款等,判決書判決往往在判決償還本金(或貨款、工程款)外,還同時判決支付拖欠款項的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生效判決確定的支付之日止)。因判決書僅列明利息的計算方法及標準,未列明適用利率的具體檔期標準,案件到了執行階段,往往對計算利率的檔期標準的產生爭議。在最高人民司法解釋中只有“同期”、“同期同檔”利率等字句,但對於“同期”、“同期同檔”具體適用無明確規則。
按字面意思理解,“同期”指欠款發生日與所對應的央行公告基準利率日必須是在同壹個時期;但“同期”央行掛牌公告的貸款基準利率檔次有許多,如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利率檔次,因此,必須明確“同期”內應該適用的具體利率檔次。
銀行貸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貸款時間越長,利率越高。確定利率應以“日期”為準,即從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間屆滿次日起適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計息開始之日起至計算利息之日之間經過的期間,若為6個月以下,則適用6個月以下貸款的利率;若為2年,則適用1至3年的利率,以此類推。
貸款利息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借貸利息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借貸是壹種歷史悠久、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範疇之列。
判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法律依據是什麽?
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執行利息的解釋如下:
生效判決判項中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存款利率計息,該存款利率是指定期而非活期。
相關法律解釋:
最高在針對該執行依據判項的理解爭議的執行監督中明確,解決這個爭議,執行有兩種方法,壹是法律解釋;二是請求作出該判項的審判部門釋明。
最高在法律解釋上從三個層面予以論述:
1.“同期同類”的用法與銀行業“同期同檔”相壹致;.
2.活期與定期有區別,活期分段算,定期按檔位;
3.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不符合違約金懲罰意旨。
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中的“同期”具體指什麽?
同期利率指當時利率,可以理解成當年利率,因為央行的調整周期壹般在半年以上。
“同期”指欠款發生日與所對應的央行公告基準利率日必須是在同壹個時期;但“同期”央行掛牌公告的貸款基準利率檔次有許多。如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利率檔次。
因此,必須明確“同期”內應該適用的具體利率檔次。銀行貸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貸款時間越長,利率越高。確定利率應以“日期”為準,即從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間屆滿次日起適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從計息開始之日起至計算利息之日之間經過的期間,若為6個月以下,則適用6個月以下貸款的利率;若為2年,則適用1至3年的利率,以此類推。
貸款利率4倍司法解釋
1、合同法中並無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相關規定,該規定在《關於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2、該規定已經被《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所取代,改為年利率不超過24%;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壹;第二十八條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應予支持。《關於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二;很多資金需求者在銀行貸款簽訂協議時顯得非常的隨意。其實這種瀟灑行為說明了他們缺乏良好的融資理財意識,往往就會在貸款時多掏利息,造成人為的"高息"。因為有些銀行的貸款形式會讓資金需求者在無形中多掏利息。例如,留置存款余額貸款和預扣利息貸款。所謂留置存款余額貸款即資金需求者向銀行取得貸款時,銀行要求其從貸款本金中留置壹部分存入該銀行賬戶,以制約資金需求者在貸款本息到期時能如期償還。但就資金需求者來講,貸款本金被打了折扣就等於多支付了利息。所謂預扣利息貸款即有些銀行為確保貸款利息能夠按時歸還,在貸款發放時從貸款人所貸款的本金中預扣掉全部貸款利息。由於這種方式會讓資金需求者可用的貸款資金減少,客觀上加大了資金需求者的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