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銀行審計的基本方式有觀察、復核、檢查、清查、詢問、分析、順逆調查、詳查、抽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或交替使用,並隨著審計經驗的不斷積累和豐富而進壹步改進和完善。銀行審計的基本方式如下:
1.觀察是現場觀察業務行為和審計動態的壹種方式。銀行很多業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無法從相關靜態數據中反映出來。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必須實際觀察現場,核實執行情況。如審計會計、出納和儲蓄方面基本原則的執行情況。
使用觀察法時,應註意將現場觀察與相關制度規範進行對比,以驗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根據觀察結果做好詳細記錄。
2.審查法審查法是檢查各種銀行憑證、科目、賬簿、報表、合同、借據及相關資料的壹種方式。
通過審查核實其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比如憑證審核,要檢查憑證是否無用、偽造、塗改、金額不符、過期、轉寄、背書、遺漏。復核方法是審計工作中應用最廣泛、最基本、最常用的技術方法。
3.檢查方法檢查方法是指檢查賬目、賬目和賬目的方式。
在審計工作中,首先要劃定期間,對業務、賬目、財務進行靜態審計,確定余額是否平衡、銜接、壹致,相關數字是否對應,然後進行深入核實。因此,檢查方法也是審計工作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技術方法。
4.盤點法盤點法是壹種查賬、算賬的方法。
為了滿足銀行業務的需要,銀行保管著大量的發行資金和營業現金,以及壹定數量的黃金、白銀、外幣、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還有大量的固定資產。對此,有必要運用盤點法對現金和實物進行認真的實物盤點,並通過賬物對比,實現賬賬相符。清查時,會同被審計單位的有關責任人員,註意責任程序和安全措施。由於營業時間變動頻繁,發行資金和庫存現金壹般應計入被審計單位的非營業時間;如果金銀外幣比較多,可以先封存,再安排更方便的時間進行詳細盤點。
5.詢問法詢問法是壹種當面檢查、信函詢問的驗證方法。對審計過程中無法從內部憑證、賬目、資料核實的問題,向外部單位調查、征求意見、核實情況的壹種方式。如查存貸款賬戶余額、各種經濟事實、跨行結算事務等。
采用詢問方式時,有關詢問文件和函件的填寫、發送、接收、來訪和回收應由被審計單位直接辦理,並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和答復,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應回避。
6.比較分析法比較分析法也叫分析方法。它是利用“大數穩定,小數變化”的統計規律,利用經濟數據中同壹項目、同壹內容的數字進行對比分析,發現異常變化,並進壹步找出原因的壹種方式。比如計劃與實際業績的比較,本期與上期或前期的比較,內容與結構的比較,絕對數的比較,相對數的比較等等。
分析法是壹種給出線索的方式,便於跟蹤審計,從而進壹步弄清情況,發現問題,分析不能代替審計結論。
7.順序檢查法和逆向檢查法是審計工作中兩種不同的方法和程序。跟蹤檢查是按照業務行為的處理順序,從經濟事實到憑證、會計、報表進行審計的壹種方式;反向檢查法是從報表開始,然後反向檢查經濟事實,按照業務處理的相反順序實施審計的壹種方法。
跟進法通常是在了解和掌握情況後使用,以進壹步弄清問題發生、進展、結束的詳細過程,有利於弄清各個環節的情況和原因。
匯總檢查和審計壹般采用反向檢查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從壹般到具體,從壹般到詳細,從表面現象到事物本質,既節省時間,又容易發現緊迫問題。
8.詳查法和抽查法詳查法和抽查法根據審計範圍和審計工作量的不同,是兩種不同的方式。詳細檢查法是對相應的審計項目進行詳細檢查。由於銀行業務量較大,在審計工作中,除了重點項目或有問題的部分使用外,壹般受限於人力和時間。抽查法是從被審計項目中選取壹段時間或某壹部分業務量的壹種方式,也稱抽樣法。
隨機抽樣和判斷抽查法是審計抽樣中常用的方法。隨機抽樣是指對被審計樣本的非選擇性抽樣。壹般樣本數量多,沒有代表性可供選擇,只好隨機抽取壹定數量進行審計。判斷抽樣是根據審核員的經驗,結合對情況的了解,針對薄弱環節,有選擇、有重點地先抽取壹些樣本進行審核。還有壹種是統計抽樣法,利用數理統計概率論的原理進行隨機抽樣。這種統計工作對於銀行審計來說也是壹種遺憾。在審計過程中,可以結合詳細調查、抽查和抽樣,使審計結果更具權威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