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壹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註。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註,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註,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註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壹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壹次往來簽註,每個20元,二次往來簽註,每個40元,並外加簽註加註費20元。
續簽
本人憑身份證及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也可代辦,代辦人需攜帶身份證。(不同城市對加簽可能有特殊規定,具體咨詢戶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少數城市可以郵寄續簽,如江蘇連雲港市)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
費用壹次往來簽註每個20元;二次往來簽註每個40元。並外加簽註加註費20元
特別註意《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部分城市是3個月)的或無足夠空白簽註頁的不能辦理,須按首次申請手續辦理新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簽註。
代辦
若是首次申請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請,則需帶好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及前壹次辦理的通行證,如請人代辦還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
護照辦理需要材料
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並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國家機關副處級以上人員、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及下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區(縣)級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縣級以上金融、保險、證券系統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廳局級以上離退休幹部等登記備案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行政隸屬關系提交單位意見;軍人,由其所在部隊或者工作單位按照人事或幹部管理權限出具意見。
免冠照片壹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辦理程序
照相 → 領表 → 填表 →貼相片 → 交表 →領回執 → 繳費 → 交繳費收據 → 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