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社部門頒發的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可在畢業年度內設立個體工商戶,限額可按規定3年內每戶每年14400元。依次扣除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對創辦小微企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費政策;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2)擔保貸款和貼現政策
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支持:可在創業所在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50萬。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總額的10%。對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的貸款65438+萬元及以下的高校畢業生和創業者予以豁免;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300萬元,財政按規定給予貼息。
創業擔保貸款申請程序: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應向當地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和經辦銀行提交擔保和貸款申請。符合相關擔保和貸款條件的,與經辦銀行簽訂創業擔保貸款合同。
(三)財政扶持政策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內從事自主創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3年內免收管理、登記、證照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壹次性創業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2年內退役士兵、首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就業補貼資金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享受培訓補貼:對參加創業培訓的大學生,根據培訓項目,按規定給予60-1300元創業培訓補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後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個人身份靈活就業或通過新的就業形式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職工養老保險補貼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每人每月45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1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就業實習補貼:支持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16-24周歲未就業青年到實習單位參加就業實習,支持離校半年的高校畢業學生到企業參加實習,提高就業能力,促進盡快就業。見習期間,見習單位給予見習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2000元的津貼,其中就業補貼資金由見習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給予補貼,授課教師給予壹次性200元補貼;同時,見習單位為每名見習人員購買1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就業補貼基金補貼。校園招聘會補貼:舉辦免費大型公益招聘會的省內高校,按照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的畢業生人數和每人60元標準享受招聘會補貼。
(4)戶籍政策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
(5)創業服務政策免費創業服務: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技術創新服務:各地區、高校、科研院所的實驗室、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向大學生開放,提供低成本、高質量的專業服務。創業現場服務:鼓勵各類孵化器為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壹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政府投資發展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高校畢業生在孵化器創業給予房租補貼。創業保障政策:加大對創業失敗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