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理中心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在收到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後,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審核,看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辦理要求,審核手續是否準確,辦理提取手續的時間是否在規定時限內,是否存在逾期問題,金額是否填寫清楚,不得有塗改字跡。
3.經審核人確認手續齊全,同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進行提取登記,並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審核人姓名章和提取專用章。進入提取相關程序,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在大廳銀行櫃臺直接將提取金額轉入付款人住房公積金龍卡。
部分提取
1.購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私有產權),提取金額為上月末余額(金額最高100元)。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購買住房(私有房產)、使用住房貸款且無違約記錄的職工,可每年提取壹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專項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提取金額不超過壹年的應還貸款本息(金額為100元)。
3.職工住房搬遷,提取金額為提取日上月末余額(金額為100元)。
4.本年度租住公租房未交房租的職工,每年可提取壹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壹年的房租。
完全撤回
1.員工退休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出境或定居港澳臺。
4.員工調離本市,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5.員工死亡。
6、職工被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