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很多人都覺得假離婚是壹件小事,無非就是兩個人去查壹下征信記錄,看看對方名下有沒有貸款記錄,之後就拿著相關證件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手續,再去房管局辦理更名手續,然後由沒有貸款記錄的壹方去購買新的房子,並辦理銀行貸款,等拿上了銀行的貸款就復合。可是,實際上假離婚買房並沒有這麽簡單,虛假離婚其實就是壹種無視國家法律的行為,而假離婚買房可能就會構成欺詐的行為,這時就會為當事人引來官司,最後不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還留下了不良的記錄。壹般來說,虛假離婚必須滿足離婚條件,如果假離婚後,男女雙方都未與第三人結婚,那麽假離婚便會失效,但若是其中壹方已經與第三人結婚,那就沒有辦法了,所以要慎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八十條之壹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