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家報警有用嗎?
如果妳受到威脅,妳可以報警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網貸平臺、車貸公司、分期付款公司和催收機構存在電話、短信騷擾、威脅、搶劫或侵占財產、破壞信用記錄和入侵房屋等行為。他們可以被視為侵權和違法行為,並可以立即向金融監管部門舉報網貸機構暴力催收和高利貸的犯罪行為,必要時直接報警。
如果不是暴力催收和非正規部門,那麽上門催收就是合法的。銀行上門催收信用卡欠款是為了維護銀行自身的基本權益,但如果是其他信用糾紛(非惡意信用卡欠款),公安機關無權介入。
二、借錢了怎麽辦?
如果有人借錢不還,首先要保留相關證據,如對方身份證或身份證號碼的復印件、合同、電子郵件、短信、錄音、匯款記錄等。,並起訴他及時還錢。
準備起訴時,要看借條上的錢有沒有還錢的時間。如果有,應該在還錢時間後的三年內起訴。如果沒有起訴,三年訴訟時效已過,當事人喪失了勝訴的權利。同時,還要看是否有證據證明時效中止或中斷。
如果借條上的錢沒有來得及還,當事人可以隨時起訴要錢。在這種情況下,20年的訴訟時效壹般不會通過。
還需要註意的是,借款時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年利率24%,超過部分低於年利率36%的,視為債務人支付,不予退還。如果年利率超過36%,債務人有權要求返還或扣除剩余本金。如果起訴前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申請保全。
綜上所述,上門催收是壹種債權,但這種權利只能按法律程序辦理。如果催收是以暴力方式進行的,債務人有權報警。如果債務人受到任何身體傷害,上門催收人員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壹條出借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借款的,應當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