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職工:
為方便繳存職工利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並制定了《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將於2015年7月20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請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根據規定申請辦理利用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6日
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實施細則
為方便繳存職工利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特制定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實施細則。
壹、業務辦理條件
(壹)本細則所指沖還貸業務是指繳存職工可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繳存職工是指在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部(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不包括電力、濟鋼、鐵路公積金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申請償還的貸款是指在公積金中心申請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可以按照本細則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的繳存職工包括所申請償還貸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裏登記的參貸人員;沖還貸金額不計入繳存職工辦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及通過委托提取還貸協議提取的還款額度。
(三)繳存職工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須為非凍結狀態,有多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須先辦理賬戶合並手續。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狀態須為正常,沒有逾期尚未償還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業務不得在所申請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扣款日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金額
每名繳存職工每年可以辦理壹次沖還貸業務,且兩次辦理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每次申請沖還貸的金額不得低於該筆貸款當前12個月的還款額,需結清貸款的除外。
? 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本業務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10月31日為試運行期。為方便職工更加有序順利地辦理沖還貸業務,試運行期間全部沖還貸業務需實行網上預約辦理。
(壹)辦理流程
1、繳存職工在公積金中心官方網站註冊後,申請預約沖還貸業務。繳存職工根據系統顯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及參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選擇待沖還的貸款,確定辦理時間及地點,系統將預約號、辦理時間及辦理地點等信息以短信形式發至職工註冊的手機號碼。
2、繳存職工在預約時限內憑預約號持相關材料到預約的公積金提取服務網點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經十路17165號;工作時間9:00至17:00)、天橋提取網點(濟洛路127號建行天橋支行內;工作時間9:00至12:00、13:00至17:00)辦理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
3、本業務試運行結束後(2015年10月31日後),職工在工作日內可直接到以上兩處提取服務網點辦理沖還貸業務。
(二)所需材料
該業務需本人辦理。借款人及配偶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蓋章的《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其他參貸人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蓋章的《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繳存職工辦理完畢沖還貸業務後,已結清全部貸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積金貸款經辦銀行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貸款尚未結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計劃按時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本細則自2015年7月20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壹、什麽是利用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
沖還貸業務是指繳存職工可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即職工不必提前籌措資金還貸後辦理提取業務,而是可直接利用現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了沖還貸業務,將改變“先還錢再提錢”的原有流程,實際上就是解決了職工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先期墊付償還資金的問題。
舉例來說,王先生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有8萬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已償還滿壹年,每年還款2萬元,按現行提取政策,王先生可按還貸辦理提取手續,提取額度不得超過還款年度實際償還的金額2萬元,若想提取剩余6萬元,需先自籌資金還貸後提取。有了沖還貸業務,王先生可委托公積金中心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6萬元直接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更有效的利用了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還貸。
二、哪類群體可以辦理沖還貸業務?
利用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在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電力、濟鋼、鐵路公積金分中心)範圍內開展。在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以申請償還在公積金中心本部申請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的繳存職工包括所申請償還貸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裏登記的參貸人員。
三、該業務額度方面如何規定?
每名繳存職工每年可以辦理壹次沖還貸業務,且兩次辦理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每次申請沖還貸的金額不得低於該筆貸款當前12個月的還款額,需結清貸款的除外。
四、該業務如何辦理?
1、繳存職工進入濟南住房公積金網站“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註冊後,,申請預約沖還貸業務。繳存職工根據系統顯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及參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選擇待沖還的貸款,確定辦理時間及地點,系統將預約號、辦理時間及辦理地點等信息以短信形式發至職工註冊的手機號碼。
2、繳存職工在預約時限內憑預約號持相關材料到預約的公積金提取服務網點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經十路17165號;工作時間9:00至17:00)、天橋提取網點(濟洛路127號建行天橋支行內;工作時間9:00至12:00、13:00至17:00辦理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
3、該業務需繳存職工本人辦理。
4、該業務限法定工作日辦理,但節假日也可進行網上預約操作。
五、該業務所需材料有哪些?
借款人及配偶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蓋章的《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其他參貸人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蓋章的《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六、為什麽需要預約辦理?
公積金中心目前只有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天橋提取網點兩處提取審批網點,為了防止職工集中辦理,更好地維持審批工作秩序,方便職工更加有序順利地辦理沖還貸業務,我們采取預約辦理機制。同時我們將定期對沖還貸業務量進行總結評估,對每日可預約人數進行合理調整。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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