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沒必要刻意放大這種行為的影響。不管是真的買車還是做品牌營銷,說白了,這只是市場供需雙方的壹個解決方案,雙方需要彼此達成合作。妳想買車,我正好有。我需要宣傳。妳已經夠辣了。不管是哪種情況,對他們倆來說都是個問題。如果不喜歡這種做法,完全可以忽略。
至於有些人的質疑,我覺得都是吃了胡蘿蔔擔心。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看奔馳維權事件,車主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通過不同的方式維權並沒有錯,即使這種方式比較激進,也引起了全國網友的關註。最終維權成功,本該屬於妳的賠償被擱置。放在任何壹個普通人身上,我想任何人都會這麽做。既然大家都有了自己的賠償結果,妳為什麽還在堅持?雖然這種做法可能對奔馳有利,但在那種情況僵化的情況下,奔馳車主似乎也沒有什麽好辦法,只能妥協。
再來說說WEY車輛的選購。為什麽我們壹定要把這種行為當成壹種營銷手段?是不是經過上次維權事件後,這位女車主就沒有權利購買其他品牌的車輛了?不過這可能與WEY前段時間在展廳放了壹款奔馳新車,並與自家車型進行對比有關。這種做法很容易讓消費者把奔馳和WEY當成壹種直接的競爭關系,現在這個奔馳權利人買了WEY車型,很容易讓人想到這是壹種品牌營銷的手段。
客觀來說,在整個事件明朗之前,沒有必要做任何判斷。在沒有證據表明這是壹次營銷事件的時候,我們不妨把它當成壹次正常的車輛銷售行為,車主有點特殊。不過作為獨立豪華品牌,WEY的產品質量和檔次還是不錯的,至少不會出現奔馳漏油的情況。在這壹點上,我還是很佩服這位女車主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