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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狀況、產品定價、產品質量和信用政策是影響企業應收賬款水平的主要因素。但除了信用政策外,其他因素基本.上都不是財務經理所能控制的。
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標準、信用期間、現金折扣政策和收賬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信用標準的確定。
信用標準
信用標準是指顧客獲得企業的交易信用所應具備的條件。如果顧客達不到信用標準,便不能享受企業的信用或只能享受較低的信用優惠。
信用分析
企業在設定某壹顧客的信用標準時,往往先要評估他賴賬的可能性,這可以通過“五C”系統來進
所謂“五C”系統是評估顧客信用品質的五個方面,即:
(1)品質( character),是指顧客的信譽,即履行償債義務的可能性;
(2)能力(capacity), 是指顧客的償債能力,即其流動資產的數量與質量以及與流動負債的比例;
(3)資本(capital), 是指顧客的財務實力和財務狀況,表明顧客可能償還債務的背景;
(4)抵押(collateral), 是指顧客付款或無力支付款時能被用做抵押的資產;
(5)條件(condition),是指可能影響顧客付款能力的經濟環境。
信息來源
信用的“五C“系統代表了信用風險的判斷因素,要做到客觀、準確的判斷,關鍵在於能否及時掌握客戶的各種信用資料。這些資料的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渠道:
(1)財務報表,即企業對預期的“準信用”客戶索取或查詢近期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等報表。這些資料是企業進行分析評估的最重要信息,企業可據此對賒銷對象的資產流動性、支付能力以及經營業績諸方面進行詳盡分析並作出判斷。
(2) 銀行證明,即應客戶要求,由客戶的開戶銀行出具壹些有關其信用狀況的證明材料,如客戶在銀行的平均現金余額、貸款的歷史信用信息等。
(3)企業間證明。壹般而言,企業的每壹客戶對外會同時擁有許多供貨單位,所以企業可以通過與同壹客戶有關的各供貨企業交換信用資料,比如交易往來的持續時間、提供信用的條件、數額以及客戶支付貨款的及時程度等證明。這些供貨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再加_上必要的調查了解,可為企業對客戶信用狀況做出評價奠定良好的基礎。
(4)信用評級和信用報告。公司可以從各種商業信用評級機構獲取企業的信用評級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六十三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