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在特殊情況下,經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最長期限不超過5年。上述規定是基礎,但在現實中,銀行壹般會告訴妳沒有這項業務,或者給出壹些非常苛刻的還款計劃。那麽,為什麽銀行不願意與持卡人協商呢?有幾個原因:1。信用卡逾期後,持卡人對銀行來說已經處於失信狀態,銀行也不容易信任持卡人。
在現實生活中,逾期的情況是最低還款能力沒有了。如果可以辦理最低還款,就不會出現逾期的情況,所以分期是沒有約束力的。有許多持卡人在分期付款後仍然無法償還債務。繼續逾期也是必要的。銀行要安排催收,不如壹次性解決問題。
2.隨意同意分期付款不利於控制應收賬款。
對於可以在截止日期後分期還款的用戶來說,這是不公平的。既然他們可以分期還款,那麽每個人都不必在最後期限後急於分期還款。誰在擔心逾期問題?銀行信用卡應收賬款是完全不可控的,這將導致更多的逾期問題。信用卡的盈利模式將被打亂。
3.銀行可以通過第三方催收公司變相向逾期持卡人施壓,迫使其提前還款。
他們在溝通時不必像銀行內部催收那樣客氣。向債務人施加壓力可以更加直接,並加快還款速度。降低壞賬率。如果出了問題,銀行也可以讓第三方催收公司承擔責任。
我們怎樣才能讓銀行同意分期償還貸款?1,尋求專業幫助
這是最簡單直接的方式,雖然需要壹些費用,但卻給債務人增加了另壹筆費用。但是,專業人士畢竟是專業人士。如果妳熟悉各種法律規定、銀行程序和政策,妳可以贏得最合理的還款計劃,節省的錢可能遠遠高於支出。但是,妳要小心做壹個偽專業人士,遠離中介。
2.自己談判
做好準備——談判前提前做好準備,比如能證明妳特殊情況或困難的證明材料。
尋找合適的目標-協商分期還款必須與銀行協商,而不是第三方和催收。催收的意義是盡快把錢要回來,而不是和妳協商。這是他的工作。
堅持不懈——世界上沒有什麽是溝通解決不了的。多和銀行溝通。失敗壹次就是兩次,失敗三次就是五次。
記得判斷是否有必要談判?需要根據妳的真實收入和負債情況來規劃還款,然後決定是否有必要進行協商。畢竟壹般來說,恢復信用卡正常使用的壓力遠小於協商還款。
協商還款的最終目的是還清債務。如果妳想還清債務,妳必須首先知道自己的債務。妳知道妳自己的債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