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並非壹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壹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後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後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註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後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後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擴展資料:
(壹)房產交易也叫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交易是房地產交易主體之間以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作為交易對象所從事的市場交易活動。房產交易是壹種極其專業性的交易。
房產交易的形式、種類很多,每壹種交易都需要具備不同的條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辦理相關手續。特別是在我國由於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特殊時期,許多房產權利並不規範,有些可以自由流轉,有些限制流轉,有些禁止流轉。
(二)交易分類
1、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2、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壹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壹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拔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3、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4、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