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必要,妳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也可以讓他支付未按時備案的違約金。
商品房抵押的後果:
1,重復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具有期權性質,容易出現在建工程原抵押未解除,登記機關將抵押貸款抵押的情況。記住情況。
為了盡快完成項目建設,壹些開發商以在建項目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同時為了加快資金回籠,沒有抵押權人的?在未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將有抵押的在建工程預售給買受人,且銷售所得價款未向抵押權人清償債權?。
這種重復抵押增加了交易的不確定性,不僅不能保證購房人的權利,還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預售管理和所有權登記提供了保障。切記帶來極大的隱患和糾紛。
2.權益沖突
房地產開發商經常將建築工程承包給建築企業。由於建設資金投入大,開發商有時不能及時結算建築企業的項目?付款。當開發商無法還錢時,房子將被拍賣。但是,國家法律規定了建築工人要保護承包商和農民工的利益嗎?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此外,土地管理部門收取土地出讓金的權利也優先於銀行的抵押權。納稅人未繳納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使用其財產時怎麽辦?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前,稅款應當先於抵押、質押和留置執行。
總的來說,如果開發商的資本運作出現問題,房子被拍賣,那麽業主將是最後壹個獲得賠償的人;如果開發商?如果資金運行良好,能夠如期償還銀行貸款,則不會影響購房人購買房屋以及後續辦理房產證。
擴展數據:
買房時規避風險的方法:
1.買房時,開發商將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有壹欄專門用於抵押貸款。如果有抵押,會在備註中詳細說明嗎?說明妳壹定要仔細看!
2、買房是大事,不要怕麻煩!買房前可以去房管部門查詢,因為在建工程需要抵押,需要去房管部門?排隊登記。同時,如果您購買的是在建的抵押房屋,則應註意資金的監管。
3.在購房過程中,除了查詢外,購房者還應註意及時網簽和備案。除在建工程外,房屋被抵押或檢查怎麽辦?印章,系統裏有記錄,不能網簽。購房者可以及時發現並避免損失。
4.實踐中,許多開發商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抵押房地產。在辦理房產證時,房產管理部門是如何進行管理的?該部門發現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有抵押記錄,這給辦理產權過戶造成了障礙,購房者無法順利拿到房產證?》。
在這裏劃!沈重!點!因此,為了規範房屋購買的法律關系,減少甚至消除糾紛,最好保護房屋購買者的利益。法律擬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中增加以下條款:
(1)出賣人承諾不以任何形式將該商品房所在在建項目及其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否則買賣雙方有權?無條件退房並要求賣方承擔賠償責任。
(2)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買受人有權隨時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以便及時了解情況?目的抵押情況。
北京大學法律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