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我們應該嫁給什麽樣的男人呢?渣男是什麽樣的人?
我采訪了三個離婚女人的故事,她們告訴我的答案都是壹樣的。男人在婚姻中最重要的品質就是三個字——責任感。
他們的故事,熱血而精彩。讓我們聽聽他們的聲音。
王女士,36歲,銀行職員。
我和前夫是相親認識的,他對我很好。他會給我買所有我喜歡的包包,衣服,首飾。
他的優點是大方,缺點是花錢太多。他每次賺錢都是到處花,口袋很快就空了。
然後,我所有的工資都用於家庭開支。我們結婚三年,幾乎沒有積蓄。
因為他賺錢能力還是挺強的,我壹直都很包容他,但是後來發生了壹件事,讓我很絕望。當時我懷孕了,快要生了,但是他告訴我錢花完了,我要用自己的錢生。
我就是堅持不住。當時我覺得他是個不負責任的人。後來他找朋友借錢解決了我家寶寶的費用。
生完孩子後,我讓我媽幫我帶孩子,坐月子後我努力賺錢,就是為了有壹天離開他。現在,我們已經離婚兩年了,我壹個人帶寶寶,年薪20萬,我和媽媽生活很好。
如果遇到對的人,我還是會再婚,但壹定會考慮清楚。沒有責任感的男人,絕不會再嫁第二次,寧願壹無所有。
齊女士,45歲,本公司行政人員。
我的故事太精彩了,我都不忍心回頭看。
我是壹個野心勃勃的女人。當年我沒有上大學,但是壹直靠自己的努力上夜校,考上了大學,拿到了MBA。
工作上,在大公司幹了十幾年,從小業務員到今天的高層,還是很滿意的。
但是我的婚姻生活簡直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恥辱。
其實我對愛人的要求很低,只要對我好就行。我從來沒想過他能掙多少錢。其實我也找到了愛我的人。我前夫戀愛的時候對我很好。當時周圍的人都很羨慕我。他每天早上帶我去上班。沒有車,他騎自行車,開電瓶車,給我買早餐和牛奶,冬天送我圍巾,夏天送我太陽傘,身體不適的時候給我泡紅糖水。
總之我能想到的他都能想到,我想不到的他也能想到。後來我不顧父母反對嫁給了他,以為自己找到了壹輩子的幸福,可是婚後才知道,他的溫暖不僅僅是沖著我來的,他也會對別人好,只要那個人讓他有利可圖。
我前夫自己工資很低,就靠對我好,吃我的用我的,住我買的房子,甚至帶別的女人來我們的婚房。壹開始,我對此壹無所知。後來慢慢註意到了,終於被我抓住了。
當時我歇斯底裏的,差點抑郁了,連工作都不想去了。後來我最好的朋友叫醒我,說為了這樣的人不值得。
最後,我們離婚了。我當時35歲,習慣了壹個人生活。
38歲,遇到了現在的愛人,可以說是誌同道合。也許這是上帝的恩賜。40歲那年,我們結婚了,沒有孩子。現在我們很幸福。
30歲的趙女士是壹名設計師。
我的故事很短但很血腥。28歲認識了前夫,戀愛的時候相處的很好。相處半年後,我們瘋狂的想要結婚。
當時兩家人都沒準備好,但我們都等不及領結婚證,就等著婚禮了。
這時,問題來了。家人要對方出20萬彩禮,希望對方能提供首付買房。我的家人為我支付了汽車的費用。
但對方很簡單,只有兩個字“沒錢”。前夫家在農村,經濟條件壹般,但是說沒錢真的太過分了。畢竟,沒有家庭的支持,靠我們兩個人在大城市買房是不現實的。最後前夫家只願意出30萬,而我們大城市的房子首付需要654.38+0萬。
明明談不攏,雙方父母也已經分手了。我們兩個都很尷尬。我前夫也說他父母不容易,沒有堅定的和我站在壹起,也沒有看到他有多負責任的和我壹起努力。
最後決定放棄,還好沒生孩子,只是白拉了壹張卡,郁悶!我想這是我壹生中最大的汙點。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訓,不要隨便領結婚證。等到酒席開了再領證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