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人的身份證被他人盜用,並且被冒用名義來向網貸平臺或者銀行貸款的情況並不少見。有不少人莫名其妙地就發現,自己從來沒有向銀行或者網貸平臺貸過款,但是自己名下卻莫名其妙地背負了巨額的貸款債務,還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己的征信也有了大量的逾期記錄。
如果妳遇到了這種情況,該怎麽辦呢?我們今天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他人盜用妳的身份證,並冒用妳的名義向網貸平臺或者銀行貸款,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對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當然對妳沒有法律效力,妳完全可以拒絕履行該等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因為妳根本就沒有和銀行或者網貸平臺簽訂過貸款合同,向銀行或者網貸平臺貸款並非妳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妳不用受該等貸款合同的約束。
因此,銀行或者網貸平臺要求妳償還貸款,沒有任何的依據。在此基礎上,銀行或者網貸平臺申請法院將妳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者向央行征信中心報送妳的逾期記錄,影響妳的征信,已經侵害到了妳的合法權益。
所以,妳可以以銀行或者網貸平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銀行或者網貸平臺與他人冒用妳名義簽訂的貸款合同為無效合同。在確認合同無效的情況下,要求銀行或者網貸平臺將妳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移除,消除妳征信報告中的逾期記錄。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銀行手中的那份貸款合同確實是他人盜用妳的身份證之後假冒妳的名義簽訂的,妳從來沒有在貸款合同上簽過字,那麽通過筆跡鑒定,就能夠比較容易確定貸款合同是否是妳本人所簽。
所以,當妳遇到身份證被盜,而且被用來貸款的情況,也不必太過於擔心,主動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即可。
在他人盜用妳的身份證,並假冒妳名義和銀行或者網貸平臺簽訂貸款合同的情況下,銀行或者網貸平臺的信貸人員,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存在過失的,所以充滿信心地去跟他們幹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