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款訴訟註意事項:(1)註意證據的收集:在民事訴訟中,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不能為自己的債權舉證,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必須收集能夠說明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如協議、合同、提貨單、提單、電話錄音等。對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要註意及時收集證據,壹般在舉證期限內提交人民法院,否則對方可能已經超過舉證期限,不會質證。同時,為保證未來判決的執行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以在起訴前或者起訴的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2)訴訟時效不容忽視:訴訟時效在欠款糾紛中非常重要。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權利的,將失去訴訟的勝算。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壹般為3年。壹般來說,具體時效的起算點是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害的日期。對於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且未主張權利的,建議債權人不要盲目起訴,應尋求專業人士采取補救措施,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償債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壹條* * *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形出現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判決書的內容包括: (壹)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4)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