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貸款可以這樣申請。
學生必須在新學年開始後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具體時間由各學校明確規定),銀行不直接接受學生的個人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受理壹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學生信貸學生貸款按年申請、批準和發放。新學期開學前,學生向家庭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貸款。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貸款的最終審批和發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什麽條件?學生貸款怎麽辦?
(1)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征得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行為;
(4)努力學習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家庭所能籌集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同上,但增加了壹項:
(6)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1.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我說明家庭經濟困難;
4 .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學校初步考試
學校機構應當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初審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
這項工作完成後,學校組織將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並糾正有問題的申請。
學校機構初審無誤後,將在10個工作日內確認合格並加蓋公章的貸款申請,並將審查結果告知學生,並準備《國家助學貸款審核信息表》。
銀行批準
經辦銀行應在收到學校提交的貸款合同和借據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約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的貸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收到借款合同和借條後,將在5日內返還借款人保管。
簽合同
貸款申請通過後,學校將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貸款學生花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訂貸款合同和借條的工作,並提交給經辦銀行。
與經辦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應在收到學校提交的貸款合同和借據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約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的貸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批準後,學校將組織學生填寫、簽署貸款合同和借條。學校應及時將借款學生的申請或借款信息通知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
提供貸款
銀行將為每個學生辦理壹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折。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壹次申請、壹次授信、分期付款的形式,即學生可以壹次與銀行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會分年發放。壹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貸款,銀行應壹次性支付;銀行(或學校)將按照10個月每月向學生支付生活費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