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為他人擔保貸款算自己負債嗎?

為他人擔保貸款算自己負債嗎?

貸款擔保人對自己貸款有影響嗎

做擔保人肯定影響妳自己貸款的,比如按照妳的財產和收入分析,自己貸的額度是100萬,但是如果為別人擔保50萬,妳就最多只能貸50萬了。因為在銀行看來,妳為別人的擔保也是負債。

如果貸款人能按時歡就沒問題,如果不還妳有可能還有連帶責任,還要幫忙還款,這個貸款還清的話對妳影響不大,如果沒還完妳貸款肯定受影響了。銀行擔心如果貸款人不還妳要保證有足夠的幫忙還款能力,所以就算給妳貸款,額度也是大打折扣。

擔保人資格要求

第壹,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壹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準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如果替別人做貸款擔保自己貸款時有影響嗎?

幫別人擔保貸款會影響自己貸款的,但是所擔保貸款還款情況正常的話,只要擔保人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如果所擔保的貸款債務人不按時還款,那麽銀行就會對妳進行催債,而且妳自己將會背負壹定的債務。

並且申請人如果沒有及時還款,很可能給自己造成不良的信用記錄,對自己貸款的申請會有影響,幫別人擔保,貸款平臺會擔心妳的信貸風險過高,所以銀行給與妳的貸款額度也會有壹定的減少。

擴展資料:

具體影響:

壹、替人做擔保可能會申請不下來貸款。

擔保人的責職就是在貸款人無力還款的情況下代其還款用的。即使貸款人沒有無力還款的情況發生,自己在申請個人貸款、房車、汽車貸款、企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時候也是有可能因為替他人做擔保拔高了自己的信貸風險導致貸款申請不下來的。

二、替人做擔保申請貸款時額度可能會受影響。

壹般大家在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是要通過妳的個人資質來判斷可以發放多少貸款額度給妳的。也就說妳本身因為個人資質而產生的信貸風險是存在的,但如果妳只是承擔自己壹個人的信貸風險,可能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但是,如果這個時候替人做擔保的妳還替別人承擔了壹部分的信貸風險,那麽貸款平臺是會很擔心妳的信貸風險過高的。那這個時候妳能拿到的貸款額度可能就會比預期的要低上很多了。

三、替人擔保個人征信可能會受影響。

擔保人替別人做貸款擔保,對方如約還款還好。但是,就怕這些人根本不把還款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他們讓自己的個人征信產生汙點的同時,也會讓擔保人的個人征信產生汙點。而如果對方成了黑戶,妳也是極有可能會被貸款平臺拉入“黑名單”中的。

如果別人去銀行貸款我做擔保人,那樣也算我得負債嗎?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這種擔保都是會上擔保人的個人征信,這種應該不會算擔保人的負債,但只有當貸款人不能履行還款職責時候才會影響到。

替別人擔保貸款的同時自己還能貸款嗎?

可以的。

用戶只要符合貸款申請條件,就可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妳已經替別人擔保了貸款也沒關系。至於能否通過貸款審核,就要看用戶的信用資格情況是否良好,還款能力是否足夠等,如果征信有問題,是會駁回貸款申請的。如果別人的貸款逾期,貸款人無法與貸款人取得聯系,擔保人負責部分償還。

如果我們想貸款要看好去哪裏貸,不同的貸款平臺所需要的申請條件、貸款利息、貸款額度、期限等都是不壹樣的。而且貸款後我們也要及時支付每期的利息,替別人擔保貸款時,我們也應該及時提醒對方支付利息,以免逾期影響我們的征信,而且要知道逾期產生的罰息會更高。

根據我國的安全法,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債務擔保向債務人發放貸款之前,和擔保人擔保是壹個重要的債務擔保,擔保人債務擔保後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擔保法規定,擔保人對債務提供擔保後,應根據擔保類型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承擔連帶責任的,應當承擔清償擔保債務的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在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到期期限性能主合同規定,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範圍內。

第二十壹條寫道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損害賠償金和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當事人對保證保證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 上一篇:為什麽保險這麽難?
  • 下一篇:我國目前對境內機構從事國際借貸適用哪些管制制度?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