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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常州買房需要什麽條件

法律分析:常州買房外地人不限購

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最好能夠提供在連續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2019年新政策入口已取消房屋面積限制(在常州市區購買商品房建築面積須在50平方米以上才能落戶,已取消此規定),允許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遷入,外市人員須具有穩定的職業。

3、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遷入人的書面申請;(2)房屋所有權證;(3)戶籍證明(戶口登記機關出具)或戶口簿(原件、復印件);(4)隨遷家庭成員的關系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多子女和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由鄉鎮計生部門出具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和未婚證明);(5)穩定職業(生活來源)證明。

4、貸款:

(1)如果是無房且無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不得向其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四十壹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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