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伍前原戶口在哈爾濱的退伍軍人,報到時請攜帶入伍通知書、身份證、退出現役證明和戶口本。以上材料準備好後,先在退伍軍人檔案號公示板上查找自己的姓名和檔案號,然後填寫退伍軍人登記表。如果找不到,說明妳的檔案還沒有轉到我們辦公室。請等待信息更新。
2.退伍軍人的落戶手續應在登記的同時辦理,復員退伍軍人和轉業士官的落戶手續,應經上級審批並向安置辦公室移交檔案後上報。
3、黨員、團員在工作分配前,先到當地區委組織部辦理組織介紹信,然後到街道辦事處辦理臨時組織生活,工作分配結束後,到組織部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4.城鎮退役士兵憑入伍通知書、戶口本、退伍證、身份證到區民政局優撫科辦理優撫登記。
5.大學生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不返校的,其居住地為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選擇復學的,享受入伍地相關待遇,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復學證明。
擴展數據:
服役前未參加工作的城鎮戶口退伍義務兵,由國家統壹分配工作,按系統分配任務,各接收單位必須妥善安排。
具體安置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每年退伍義務兵返回原征集地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下達預分配勞動指標,退伍義務兵返回原征集地後安置,待國家計劃下達後統壹結算;
(二)在部隊獲得軍區(含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和榮立二等功的,在安排工作時,應優先照顧本人誌願兵。
(三)在部隊榮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在安排工作時,條件允許時,應照顧本人特長和誌願;
(四)在部隊已培養有壹定特長和專長的,在安排工作時,應盡量做到專業對口;
(五)無正當理由,本人中途要求離開部隊的;被開除軍籍或者開除軍籍的;因刑事犯罪(過失犯罪除外)在部隊或退伍後待安排期間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不負責安排工作,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
哈爾濱市五常市人民政府-退役士兵舉報須知
百度百科-退役軍人安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