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農業:
1.國家商品糧基地建設項目;
2.天然橡膠林基地建設項目;
3.海洋專業漁船購建項目。
(2)林業:
1.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項目;
2.天然林保護工程轉化建設項目。
(3)水利:跨地區、跨流域的水利工程(不含電廠),包括:
1.水利部直屬水利工程;
2.南水北調工程;
3 .西部地區除前兩項以外的重大水利工程。
(四)司法部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監獄、勞教項目。
(五)科技部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和綿陽科技城基礎設施項目。主要包括:
1.開發區內的道路、橋涵、隧道、汙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供電、供熱、供氣、供水、通訊網絡等基礎設施項目。
2.開發區內為中小企業創業和自主創新提供場地服務和技術服務的政府所有的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支撐平臺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其內容包括:物理場所建設、軟硬件設備系統采購和專用軟件開發等。,不包括企業擁有和開發的部分。
3.開發區內統壹建設政府所有的多層標準廠房,集約利用土地,節約資源,服務中小企業。
4.開發區內其他符合公共財政支持範圍的基礎設施項目。
(六)軍工集團“三線”搬遷工程。
(7)核電項目(優先考慮中國設計制造的反應堆類型)。
(8)西部鐵路項目。
(九)國務院和財政部確認的其他需要補貼的項目。
以上排名作為優先安排財政貼息資金的依據,國務院確定需要補貼的項目除外。已享受財政其他貼息的基礎設施項目,不再享受基礎設施財政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