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太原公積金貸款額度表
太原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1、購房類貸款,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可高於總房款的80%。2、裝修類貸款,70平米以下的房子,貸款額度不得大於20萬元。70到120平米的房子,貸款額度不可大於30萬。大於120平的房子,貸款額度不可超過40萬。3、商轉公類貸款,貸款額度不可超過原來商業貸款額度的80%。按擔保方式,拿房產證抵押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以質押擔保貸款的,額度不可超過面值的90%。聯保加公積金抵押貸款,額度是抵押公積金的2倍。提取公積金要註意什麽:1、有些用戶覺得公積金余額利息不高,想提取出來讓手頭輕松點,但這樣操作只適合不購房的人群,因為壹旦提取公積金,是會影響貸款額度的。2、提取公積金不可找中介代取,屬於違法行為,壹是住房公積金中心會追回,二是會通報所在單位,影響事業,嚴重的話還可能坐牢。3、公積金本來是國家給購房者提供的優惠,有些購房者會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墊付房屋首付款,殊不知這樣操作是不對的,首付款必須自己墊付,只有辦好購買手續才能提取公積金的。而且提取的額度比首付款小。4、公積金是可以轉移的,換城市也不受影響,只需在當地繳存公積金後再辦理轉移,可正常貸款。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二、太原軍人公積金貸款額度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資料及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壹)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人***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1、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
3、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準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托銀行按放貸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三、2018太原市公積金貸款額度
赤峰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8148號)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加快我市城鎮化進程,支持城鎮職工購買自住普通住房,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戶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用住房公積金向已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在赤峰市內購買、建造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委托貸款。職工購買、建造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二手房等。第三條赤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赤峰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機構。貸款發放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辦理。第四條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第五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其營業網點承擔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內部要對貸款風險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具體人員。受托銀行違規運用資金或違規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除追究責任外,其風險由銀行承擔。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第六條凡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繳存額達到壹定額度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個人,在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七條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赤峰市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2、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單位及個人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4、有合法有效的購房買賣合同、協議或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第三自然人擔保貸款的應有符合條件的個人做保證人。5、購買住房的,應已支付了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並提供有效憑證6、二手房貸款,需提供經房交易部門過戶的《房屋買賣契約》《房屋買賣申請審批書》7、借款人以房產抵押的,需辦理保險手續;第八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限制條件:1、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未還清貸款前不能再次申請貸款;2、已為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在其借款人未還清貸款之前,不得申請貸款;3、借款期限為1-2年的,不準支取公積金償還貸款;借款期限為3-4年的,兩年內不準支取公積金償還貸款;借款期限為5-7年的,三年內不準支取公積金償還貸款;借款期限為8年以上的,肆年內不準支取公積金償還貸款。4、曾經有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良還款記錄的(指有累計逾期四期以上不償還貸款本息的),壹定期限內不能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三章貸款類型第九條申請住房公積貸款的職工可選擇以下三種貸款方式:1、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用房屋產權證抵押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2、第三自然人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找符合規定人數的並有規定數額公積金存款的公積金繳存人為其擔保,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3、組合性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委托銀行***同向同壹借款人放的貸款。第四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第十條貸款額度,借款人提供抵押物為期房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所購房價的70%,以現房作抵押的貸款額度原則上最高不超過該宗房產評估價的50%,第三自然人擔保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擔保公積金的200%;每宗貸款每月還款額度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第十壹條貸款期限壹般最長為15年,公務員最長不得超過20年,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壹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第十二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第十四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根據不同單位性質、個人還款能力及公積金的繳存情況在貸款額度和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以降低貸款風險。第五章貸款程序第十五條住房公積金擔保委托貸款首先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並如實真寫《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審批書》,查詢其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由其所在單位和參與還款人單位核實其收入情況並簽章,連同如下資料送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部門。1、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2、真實、合法、有效的購房買賣合同、協議;3、所購住房的期房首付款證明或抵押物他項權證;4、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料證明,擔保所需要的相關材料;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第十六條借款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方可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中心信貸部門負責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憑借中心出具相關的手續復查產權、交易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出具房屋他項產權證。第十七條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第三自然人擔保的)同貸款人簽定相關的《借款合同》、《保證合同》以及借據,借款人用期房、現房抵押的,應到指定的保險機構簽定保單。第十八條個人公積金住房貸款的信貸管理部門實嚴格的三級審核,信貸員初審後,送交信貸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審核無異議後,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審查委員會集中會審,審核無誤後,下發委托貸款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第十九條信貸部門依據《委托貸款通知書》及相關貸款手續去中心公積金收繳部門發放貸款,將委托銀行的撥款手續轉交借款人,貸款發放完畢。第六章貸款的償還第二十條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第二十壹條貸款期限在壹年內(含壹年的)實行到期壹次性償還本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兩種方式之壹歸還貸款本息。(壹)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即貸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計算公式為: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即每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計算公式為:月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歸還本金累計數)×月利率第二十二條借款人自銀行劃款之日的次月起進入還款期。借款人需每月20日前償還到期貸款本息。第二十三條借款人可以提前全部劃分償還貸款,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的,應當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辦理。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提前全部還款的,應在歸洞天福地當期貸款本息的同時結清全部剩余貸款本金。貸款人有權對提前還款額部分按照同期貸款利率再收1個月利息作為貸款人損失補償金。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計算以後的月應還本息額。借款人提前還款,此前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及相關費用不再調整。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與終止第二十五條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或借款人將借款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必須經當事人各方協商同意,並簽訂相應變更協議。如需辦理抵押變更登記的,還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同時應辦理保險手續。第二十六條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除期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外,貸款人在該債權未獲清償前,有權請求人民將該抵押房產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借款人的債務。借款人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文件與貸款人簽訂債務承擔協議,原借款人抵押的房產應繼續用於抵押。第二十七條如借款人需變更擔保方式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並由當事人各方另行辦理有關變更手續。就更抵押物後,貸款余額與重新提供的抵押物價值之比值不得高於原抵押的抵押率。第二十八條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後,借款合同終止,貸款人將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返還權利人。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二十九條借款人出現下列情況屬其單方違約:1、借款到期,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清償全部貸款本息:2、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3、借款期間,借款未按約定分期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4、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出售、轉讓、出租贈與或重復抵押等;5、拒絕或妨礙貸款人對其使用情況或抵押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6、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7、與他人簽定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8、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仙款本息或其它影響貸款人實現債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9、借款人合同星盤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10、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中斷或撤銷保險;11、違反本辦法和貸款合同的其他行為。第三十條違反辦法第二十九條第壹、二款,從逾期、擠占挪用之日起,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分別按逾期、擠占挪用貸款計收利息。第三十壹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的,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對貸款余額計收利息,對未收取利息部分按貸款利率計收復利,對拖欠的分期還款額按日收取違約金。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況之壹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解除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1、貸款期間,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2、借款人出現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壹款、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十壹款規定的違約情形之壹的;3、借款人有其他重大違約事項的。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三條公積金貸款合同當事人的任何壹方,要求解除或變更原有合同內容,需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在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赤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
四、太原公積金裏余額5000能貸多少?
太原市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希望大家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