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封存提取規定,本地戶口需封存滿兩年才能提取,外地戶口可當月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當月辦理銷戶手續;
2.材料必須按提取要求準備,公司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取公積金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存折離職時,企業需要封存當地員工的公積金賬戶,存入公積金繳存銀行;
3.工作人員會當場對用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提取的資金將實時轉入用戶關聯的借記卡中。
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已退休;職工因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退休證明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註銷戶口並退出。提取時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4.出境定居;職工不會因為在國外定居而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可以註銷並完成註銷手續。辦理時,您應提供護照和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和國外定居證明;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職工因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貸款合同、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件;
6.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5%;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市低保的。
綜上所述,蘇州園區公積金已封存6個月,用戶符合提取條件,可攜帶相關材料到蘇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提交提取申請。工作人員將現場對用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提取的資金將實時轉入與用戶關聯的借記卡中。提取時需要攜帶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原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與住房公積金關聯的銀行卡。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②已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如果沒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將計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