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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五個月後,妳能追回妳的錢嗎?

妳好,這很難。

1.犯罪後扣押、凍結的財產及其孳息,所有權明確的,應當返還被害人;權屬不清的,可以按照被害人騙取的款物占查封、凍結財產和孳息總額的比例返還被害人;能夠確定扣押、凍結的財產及其孳息不屬於已查明的被害人,但無法返還被害人的,依法上繳國庫。

2.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借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惡意取得的,應當予以追繳;如果它是善意取得的,就不會被收回。

3.多次實施詐騙活動,後將詐騙財物返還給前壹次詐騙財物的,在計算詐騙財物數額時,應當扣除案發前已返還的數額,按照實際交換的數額確定。量刑時,多次欺詐的金額可被視為加重情節。

根據《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規定,律師吧網律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同上。

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

使用虛假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

第壹百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金融票據欺詐行為,同上。

(壹)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無效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簽發匯票、本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壹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與第壹百九十二條的有關規定相同:(壹)信用證詐騙罪;

(壹)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

(四)以其他手段進行信用證欺詐活動。

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上述情形之壹的,屬於信用卡詐騙罪。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

④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壹百九十七條如上所述,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證券進行詐騙活動的。

第壹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理由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壹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人、財產鑒定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為他人行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罪的共犯論處。

第壹百九十九條犯本節第壹百九十二條、第壹百九十四條、第壹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單位犯本節第壹百九十二條、第壹百九十四條、第壹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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