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有效還款承諾書的基礎條款:清晰的欠款事由:不能簡單地直接寫欠款數額。欠款事由要詳細到,因什麽事而欠款、***拖欠多少本金、利息多少或利息如何計算、違約金多少或違約金如何計算、應當什麽時候還款、是壹次性還款還是分期還款、現在延期到什麽時候還款等等。表述越詳細,越具有可操作性。
約定違約責任:壹個完備的能激勵守約的違約責任條款壹般包括兩個方面:
壹是制約。如果債務人到期還沒有還款的,就得承擔或者加大違約責任。
二是獎勵。如果是分期還款的,壹定要在還款承諾中加上:如果債務人任何壹期還款逾期的,則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壹次性償還全部債務。
擔保約定:擔保相當於增加了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得到了雙重保障。不管采用哪種形式提供保證,對債權人最有利的是連帶責任保證,而不是壹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只需要在還款承諾中加上:保證人為債務人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然後保證人在落款處簽字或蓋章,如果是公司做保證人的,還得附上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提供擔保的決議。
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爭議解決條款有時是壹個協議中最為重要的條款。對債權人來說,如果案子在合適的地方,不但能減少己方的訴訟成本,而且可以通過自己的運作使案子向最有利於己方的方向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壹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根據民法典規定,代替別人簽借款合同,如果被代替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條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