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兩個政策限制,很多銀行都提高了房貸申請的門檻,來篩選壹些資質相對較差的用戶。同樣,銀行對貸款申請人的首付來源也比較嚴格,這也可以篩選出壹部分風險相對較高的用戶。
根據相關規定,貸款人首付款來源不能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首付不能由互聯網金融機構或小額貸款公司提供;首付款不能挪用個人消費貸款、個人關聯貸款等資金;不能從非直系親屬處轉賬等。
如果購房者的首付來自非直系親屬的轉賬,建議妳可以提前半年轉賬。因為如果銀行發現出借人在半年內有大額轉賬記錄,很可能銀行會將該筆金額視為貸款。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壹是繼續做好住房金融服務,滿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合理確定。
二、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第三,加強政策引導,做好實施、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監管;在國家統壹信貸政策基礎上,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蹤和評估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效果,有效防範風險,促進地方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