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萬歷年間,各種“白條”滿天飛。“借條”被稱為商業債務。各地政府,如招兵買馬,擔任徭役,修建衙門,修建交通基礎設施等。自然會產生各種費用,最簡單的就是糧草費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往往會給“白條”。
雖然“白條”也有還款日期,但是到期了誰敢找他們要債,不管是商家還是其他人?因此,這些“欠條”成為“休眠賬戶”。
不能說朝廷官員沒有好人。至少還有壹些官員在“打白條”問題上為民請命。比如,嘉靖三十四年閏十壹月,北京很多草料商因為“欠條”破產逃跑。楊威、錦衣衛巡撫陸炳等人在吏部要求:在還款的同時,對因“白條”而致債臺高築的百姓給予幫助。
雖然嘉靖皇帝對此作出批示,並要求政府機構迅速解決;但問題是,嘉靖說完就結束了,再也沒有去“後續”。最終嘉靖皇帝有了“善於賴賬”的名聲。有可能是因為他故意違約,也有可能是監管和執行不利造成的。
到嘉靖四十二年三月,僅邊陲重鎮傅玄的“借條”就欠了幾十萬兩銀子。巡撫趙孔昭在告急奏折中,向戶部緊急要錢要糧:拖欠糧款191090元,商業“白條”20余萬元;“椿友修墩”欠銀三千九百余兩,等等。
結果這些欠款還沒還。只是因為幾個重要人物的出現,這種事情才時而嚴重,時而輕微。總之,明朝的商業就像過山車,有起有落,主要看當政者。
明代商人階層首先感謝的官員不是張,而是他的仇人、著名的實錄家、改革家高拱。
隆慶三年十二月,高拱第二次入閣。三個月後,他去《議處商人錢法以蘇京邑民困疏》解決了“欠條”的問題。這篇文章介紹了商人的遭遇:
被召進京兩個多月了,看得出巷子裏的王很是郁悶。號稱萬貫家財,至於那些賣孩子的;有滿大街的房子,都被破壞了;有些人潛伏在這裏,轉身逃到另壹個地方躲起來;散落在四面八方,遷徙到溝壑的人;失所歸而無所歸者,哭於道;有剃頭當和尚的;沒有計劃,把自己吊到井裏和死人打交道;而富室不能有。
當我驚訝地問為什麽時,我說:“生意人累。”大臣又問:“朝廷買東西,是按時間來估的。可是,壹個商人收了銀兩的稿費,怎麽會又窮又累呢?”然後他說:“不是朝廷的價值觀丟了人。商人經常使用它。如果妳像上面那樣收到錢和食物,應該是壹百兩。用的話就是672,不低於452,就是4567分的賠償。也就是說,妳收了銀子,妳會受到影響,但是年後不能關分店。小家庭沒有多余的東西,身上的錢和食物大多是暴露貸款潛力的東西。壹年還不了,就壹年的利潤。如果積累了好幾年,怎麽算?到了該拿錢的時候,拿不出來,但是妳掌管衙門,所有的職業仆役都要每周打幾個轉,妳才能拿出來。王粲支持的收入不到壹兩,而是十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