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信人是否壹輩子都是黑戶,分情況而定:
(1)壹般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期限為2年,可並不是說老賴挺過2年就沒事,能從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裏出來了,還得看失信被執行人的表現。像要是2年內失信被執行人把債務還上了,可以向法院申請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消除,壹般不超過3天就能解決;
(2)要是老賴壹輩子不還款,則在真的可能會在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裏壹輩子。
根據規定,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之後,並不代表失信人壹輩子都只能是失信人。失信人在被法律判決之後,需要執行判決,積極償還所欠貸款,在償還所有貸款的本金、利息、罰息等費用後的次日,失信人就可以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消除。拉出黑名單後其征信記錄裏依然含有不良記錄,在償還完所有貸款之後的當天開始計算時間,5年後征信記錄會被消除,可以開始正常的銀行貸款、辦理信用卡等業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壹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二、限制高消費的情形有什麽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